印佣涉去年在沙田豪宅内,偷窃女雇主价值10万的手表及7,500元现金。涉案女子早前否认两项盗窃罪受审,今于沙田法院被裁定罪脱。暂委裁判官张宗延指,被告所在的房间可自由出入,任何人皆可将被盗财物放在被告床上。
张官引述事主及调查人员等证供,指案发时被告、另一名女佣及婆婆3人共享睡房,而失窃的7,500元现金在被告床铺上的信封内寻获,被盗的手表在睡房抽屉内的黑色手袋寻获。事主称曾将现金放在没有上锁的衣柜内,及将手表放在梳妆台上。
任何人皆有机会将赃物放被告床上
张官裁决时,指没有证据显示涉案现金及手表,在案发时曾放在事主供称的位置,且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进出被告所在的共享睡房,任何人皆有机会将涉案物品放在被告床上,终裁定被告两项盗窃罪脱。
33岁印度尼西亚籍被告CATIAH,报称家佣,被控两项盗窃罪。控罪指,她于2024年年8月4至10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沙田丽坪路一独立屋内偷窃一只价值10万的手表及7千5百元现金,而上述物品为何锦燕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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