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荣民”有5个子女 专挑她月付扶养费!法官打脸理由曝

发布时间:2024-09-03 08:47

台湾男子阿国(化名)身为5名孩子的父亲,因名下无存款,多年来也无所得收入,而她的妻子状况也相同,甚至因失智症等疾病,卧床需专人看护,因此依据所在县市为基准,平均每人每月平均支出31042新台币,请求5名子女中的1名女儿,应按5分之1比例,按月给付扶养费6208新台币。

法院审理,阿国的孩子指称,父亲每月已请领台军退除役官兵委员会荣民安置就养金14874新台币,还有眷补费600新台币,合计15474新台币,每年可领13个月,且与母亲均有账户存款,另外,他的胞妹将父母原住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并未移转价金,父亲并无不能维持生活的状况。

法院审理时,阿国的孩子表示,“爸爸你有要告我们,要跟我们要扶养费吗?” 阿国:“我没有告你们。” 孩子:“你有缺钱吗?” 阿国:“我也没在花什么。” 孩子:你有要向你的子女声请什么事情吗? 要求法院怎么要裁判吗?”

阿国:“我每个月的所费(台语)就好了。” 孩子:“所费是指你每个月所需要的生活费用吗? 你要跟哪几个子女要生活费? 请具体讲出姓名。” 阿国:“XXX(指被要求负扶养责任的女儿),其他的人没有什么钱,我自己省一点就好了”。

法官认,依据上情,尚难认定阿国有不能维持生活的情形。 日前依法宣判,阿国之声请,为无理由,应予驳回。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