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9年,珍妃被选入宫中,成为光绪皇帝的嫔,13岁的珍妃被封为珍嫔。嫔为九等宫女序列中的第六等,直至光绪二十年甲午春(1894年),因慈禧太后七旬万寿,她加恩晋嫔为妃。
清宫制度,皇后每年例银不过千两,递减至妃这一级别,每年仅300两,嫔为200两。珍妃喜好时尚,甚至还是爱照相的发烧友,她拿着进口相机,在宫中到处拍照。
她用度不足,又不会节省,亏空日甚,遂不能不另找生财之道。这样,就有了她与太监联合起来向外受贿卖官的事儿。珍妃依靠胞兄志琮,串通奏事处太监收人钱财,为人跑官。奏事处乃是太监与朝廷官员传达沟通之处。因为有利可图,当时太监中最有势力的郭小车子、奏事太监文澜亭、慈禧掌案太监王俊如诸人,他们均染指其中。珍妃私卖官职所收之贿款,一部分供给自己,其余由各层分肥。珍妃的主要任务是向光绪求请,最后搞定,“功劳”最大,自然分赃亦最肥。
不久,珍妃做了一笔大生意。她把上海市市长(“上海道”)的官位,卖给了一名叫做鲁伯阳的文盲富翁,价格高达4万两白银。正常程序下,“上海道”这种重要职务,都由军机处提出候选名单,送给皇帝选定。但这次,光绪却在名单之外指名要任命鲁伯阳。军机大臣们吃不透皇上的意思,他们甚至连鲁某是谁也不清楚。光绪说:“汝再查之。”
第二天,皇帝催问,还多给了点提示:“鲁伯阳是江苏候补道,李鸿章曾经保过。”军机大臣有点醒过来了:“既系江苏候补道,须电询两江总督刘坤一再定。”经与刘坤一核对,倒是真有其人。于是,这位鲁市长就走马上任了。
《国闻备乘》说鲁伯阳花了“四万金”,而《春明梦录》说他为了走通各关节,总费用高达20万两。这两本书,作者都是当时的吏部官员,可靠性应该比较高。
上海市长能卖出这么好的价格,自然震动了官场。纪检部门弹劾之后,高层下令将鲁伯阳“送部考验”。鲁伯阳不会写字,考试的结果可想而知,于是他失去了上海市长的乌纱帽,以候补道发往直隶,交给老相识李鸿章差遣委用。鲁伯阳花钱买气受,其实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既然有这么充足的跑官预算,完全可以走组织部门的“正道”,把买卖做得更圆满稳妥。对于“关系”经营来说,“跳跃式”发展有时反而会闯祸,欲速则不达。
案发之后,慈禧太后亲自审讯珍妃,痛斥她说:“他事犹可宥,汝宁不知祖宗家法而黩货若此,谁实教之?”没想到,珍妃居然顶撞说:“祖宗家法亦自有坏之在先者,妾何敢尔,此太后之教也。”慈禧太后大怒,“袒而杖之,降贵人,谪其兄志锐于边,愤犹未泄,后卒致之死”。被剥了衣服打屁股的珍妃,自此打入冷宫,被“双规”了一年。但是,次年放出后,她并未收敛,继续参政议政。这次她玩得更大了,在老师文廷式的牵线下,居然和急于往上爬的康有为沾上了边,这就为她种下了后来的杀身之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