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颠覆案│刘伟聪及李予信裁定罪脱,林卓廷黄碧黄等共14人罪成

发布时间:2024-05-30 11:20

民主派47人2020年涉参与“35+”颠覆案,计划立法会过半无差别否决财案,逼使特首解散立法会及辞职,同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31人认罪候判,余下16人否认控罪受审118日。西九龙裁判法院早上约10时10分开庭后,《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派发裁决理由,被告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及余慧明被裁定罪成,被告刘伟聪及李予信被裁定罪脱。

“35+”颠覆案

刘伟聪李予信罪脱 律政司拟提上诉

刘伟聪及李予信无罪释放,余人还柙。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随即要求根据 《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81DB条,提出拟上诉裁决,要求刘伟聪及李予信继续保释候讯。

法官陈庆伟将案件押后至下午2时半,待辩方向众被告解释判词,再处理控辩双方任何相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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