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上月联同廉政公署打击向内地客户无牌销售保单的贪污和违规行为,其后一名经纪及一名转介人被捕。同时,监管当局亦列出几项怀疑无牌销售活动的经营模式,特别是提供高额转介费,高达佣金所得的90%或以上,以及向客户提供违规回扣等。保监局昨天发布通函,向业界重申转介业务必须合规进行,特别强调5项要求,涉猎层面包括转介业务、保险公司管理中介人职能的责任、回扣、佣金和“公平待客”,以及管理层和控权人的责任。
转介人不得进行销售活动
保监局亦强调,在监管保险公司时,将加强关注它们就所有持牌保险中介人的酬劳结构。
就转介业务方面,经纪公司在设计、落实和实际采用转介模式时,转介人或无牌人士不得提供受规管意见及进行任何受规管或销售活动;当向客户提供的受规管意见和安排保单的受规管活动时,须由经纪公司或透过其在香港的业务代表进行;转介费亦要符合相应规定。回扣方面,严禁就长期保险产品提供回扣,除非该回扣纪录于保单、保单承保表、报价单、要约函或任何推广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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