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带小三回主卧房嘿咻!妻带儿抓奸“她穿内裤躲衣柜”

发布时间:2024-06-27 09:29

一名妻子提起求偿诉讼主张,老公与一名女子深夜独处一室,且带着儿子进入查看,在房间衣柜内看到女子仅穿着上衣及内裤,她内衣及其余衣物置放于房间床头柜上,人妻提告要求她赔偿60万元(新台币,下同),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她须赔偿人妻8万元。

示意图

▲人妻闯入房间看到衣柜内一名穿内裤女子   怒提告求偿60万元(示意图,达志影像)

人妻提告主张,她与老公在1996年结婚育有一子,但小三在2023年至老公居所,她见对方进入该居所后即电知儿子到场陪同进入,发现她与老公的房间床头柜上有小三私密衣物,且对方当时仅穿着一件衣服躲在衣柜内,其2人深夜独处一室。

人妻认为,小三与她老公显然已逾越一般正常朋友交往,对方所为侵害她之配偶身份法益,且造成身心受创而情节重大,须赔偿60万元。

小三辩称,她当时深夜在居所与他独处一室,并未发生性行为,他之前已告知离婚,她主观上认知对方离婚,并非有配偶之人,难认有故意或过失,且她是有配偶之人,因不愿他人目击她着内裤于晚间与他同处一室,才会躲至房间衣柜。

台北地院认为,该名女子与男子2人独处一室,后来躲在房间衣柜内,仅穿着上衣及内裤,她内衣及其余衣物置放于房间床头柜上,且她明知对方为有配偶之人,她的行为逾越普通朋友分际,已逾社会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范围,判决赔偿8万元。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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