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坚决反对和强烈不满外国天主教领袖就黎智英案的误导和抹黑言论

发布时间:2023-11-09 19:34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今日(11月9日)就十名外国天主教领袖联署就涉及黎智英的相关案件所采取的执法行动和法律程序作出误导和抹黑言论,更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黎智英,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不满。

特区政府指十名外国天主教领袖联署涉误导和抹黑言论,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不满。

▲特区政府指十名外国天主教领袖联署涉误导和抹黑言论,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不满。资料图片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特区政府坚决反对和强烈不满该等外国天主教领袖作出颠倒是非的言论,对香港特区内部事务和香港特区法院行使独立审判权作出不当干预。任何人不论其身份为何,企图干预香港特区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逃避应有的司法审判,都是公然破坏香港特区法治。作出任何有意图干扰或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或发表该等言论,或作出有同样意图的行为,极有可能构成刑事藐视法庭罪或妨碍司法公正罪。”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资料图片

黎智英还押至今已超过1000日。

▲黎智英还押至今已超过1000日。资料图片

黎智英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押后至12月18日开审。

▲黎智英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押后至12月18日开审。资料图片

发言人重申:“本港是法治社会,一直秉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基本法》第二十五条保障香港居民在香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香港特区执法部门一直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关人士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其职业、政治理念或背景无关。任何人倡议某类人可以因其身分享有特权,纵使犯法亦无须被拘捕或面对法律制裁,是完全违反法治精神。包括新闻从业员在内的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

“《基本法》第八十五条订明,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香港特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而所有面对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接受公平审讯的权利。法院严格按照证据和所有适用法律判案,案件不会因涉案者的职业、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处理上有所不同;而控方有责任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人犯罪,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就所有涉及黎智英的案件,他充分行使其辩护权和上诉权,由拥有独立审判权的法庭在公开审讯及聆讯后基于适用法律、事实和证据作出裁决和判刑(如有),而判刑理据亦已在公开的判刑理由书中详细解释。”

发言人强调:“香港特区定当继续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特区政府强烈敦促该等外国天主教领袖认清事实,立即停止干预香港特区内部事务和香港特区法院行使独立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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