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一审被控受贿超5.55亿元

发布时间:2023-10-19 19:04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一审开庭审理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受贿一案。控罪指其受贿超过5.55亿元人民币。

前辽宁省公安厅长王大伟贪污案一审开庭。

▲前辽宁省公安厅长王大伟贪污案一审开庭。

据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22年,王大伟利用担任各种公职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红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孟冰等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腕表、汽车、翡翠挂件等财物,以及代为支付购房款、购物款,共计折合人民币5.55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大伟的刑事责任。

今年59岁的王大伟,长期在东北工作,曾担任黑龙江哈尔滨市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辽宁省省长助理、副省长等职务。

去年3月,中纪委宣布,王大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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