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南部某私立中学一名变态男导师,在2020至2021年底,将两名女学生带到实验室、办公室及住处,甚至自己的车上,强脱女学生衣物舔胸,并拍下猥亵照片自己观赏高达340余次。
根据判决,该名男导师从2020年2月至10月间,在学校之实验室、教师办公室及住处,以每7日2次之频率,各以抚摸、搓揉、亲吻、舌舔女学生胸部胸部107次。甚至拍摄及窃录A女学生私处、胸部等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身体隐私部位之猥亵行为电子讯号。
此外,又从2021年1月至12月间,对A女学生以同样方式猥亵行为94次得逞,在犯案过程中,同样又拍摄猥亵照片。
但这名导师除了对A女学生下手外,在2020年9月到12月15日,也分别在学校之教室、教师办公室,不顾B女学生表示拒绝、抗拒之意,以每7日4次之频率,以抚摸B女胸部之方式,对B女为猥亵行为208次。
事后两名被害女学生因无法忍受必须时时遭到侵害,鼓起勇气向家长泣诉,经报警后,持搜索票搜索男导师住处,查扣大量电脑照片及女用内裤等证物。
法院审理时,男导师坦承犯行,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但法院认定男导师犯行成立,采一罪一罚,依对未满十四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等罪,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来源: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