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足疗店火灾致6死,14名公职人员问责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26-06-18 22:50

河南三门峡灵宝澜风足疗店“5·2”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提级调查。省纪委监委同步成立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对在事故中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开展审查调查,在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14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给予灵宝市委书记宋速快责令检查处理;给予灵宝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小旺批评教育处理;给予灵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杜元华诫勉处理;给予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姚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灵宝市尹庄镇党委书记王庆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灵宝市尹庄镇副镇长丹梦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灵宝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新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免职;给予灵宝市商务局七级职员胡媛媛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灵宝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赵民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灵宝市消防救援大队纪检委员张希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灵宝市尹庄派出所副所长李孝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灵宝市尹庄派出所社区四队代班警长伍晓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亢杰政务警告处分;给予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服务中心物业办主任赵亚波政务记过处分。

同时,责成灵宝市委市政府向三门峡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此前报道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三门峡灵宝澜风足疗店“5·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结果。

2026年5月2日,三门峡灵宝市澜风足疗店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13.7万元。经查,这是一起因未及时熄灭祈福使用的蜡烛引燃周边可燃物,经营方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经营,未按规定巡查,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未及时发现并处置火情,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职不到位而导致的责任事故。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河南省政府成立了三门峡灵宝澜风足疗店“5·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提级调查。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系一层门厅祈福台上燃烧的蜡烛引燃紧邻的塑料部件起火,进而引燃祈福台以及墙面、顶棚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蔓延成灾。

澜风足疗店、锦祥盛物业公司5名责任人员,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对澜风足疗店、锦祥盛物业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由有关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14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来源︱“清风中原”微信公号
编辑︱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