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亡债未了,银行诉请继承人以遗产清偿债务,但逝者家中尚有一名年仅两岁幼童,丧父后仅依靠母亲微薄收入艰难度日,基本生活与成长面临现实困境。遗产处置究竟该优先偿债,还是先行保障未成年人生存权益?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明确遗产清偿债务前,应当优先为缺乏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预留必要生活份额,以司法温情守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法治日报、荔枝新闻
编辑︱胡影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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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亡债未了,银行诉请继承人以遗产清偿债务,但逝者家中尚有一名年仅两岁幼童,丧父后仅依靠母亲微薄收入艰难度日,基本生活与成长面临现实困境。遗产处置究竟该优先偿债,还是先行保障未成年人生存权益?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明确遗产清偿债务前,应当优先为缺乏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预留必要生活份额,以司法温情守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