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灾后,政府已于2月及4月公布对七座受影响大厦及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阁的收购方案。政府今日(5月14日)指,正陆续向宏福苑A至H座业主发出“收购建议信件”。
政府发言人提到,房屋局全速推进相关收购工作,“解说专队”分别接触八座的业主说明内容细节,并解答业主疑问。局方亦同步跟进草拟所需的法律文件,务求加快整体进程,协助受影响居民重建家园。政府的收购建议提供多元选项,业主可因应自身情况和需要作出最合适的选择。
业主5.22未收到信件 可联络政府
当局指,收到业主签妥的“接受收购建议信件”后,政府会尽最大努力按情况尽快协助完成买卖协议及转让手续,并在交易完成后,尽早向选择收取现金的业主,安排发放款项,让业主能即时于私人市场或二手资助房屋市场作出购买安排。业主亦可选择参与“特设销售计划”,以现金或“楼换楼”方式购买全新资助出售单位。
为收购宏福苑业权而成立的“收购宏福苑业权有限公司”,会以挂号信件形式将“收购建议信件”,发出至各宏福苑业主提供的通讯地址,或按业主要求方式交给业主。若业主在下周五(5月22日)仍未收到“收购建议信件”,或此前未有提供联络资料予“解说专队”,可致电政府为宏福苑长远居住安排设立的热线2129 8133查询,政府将会从速跟进。
政府提醒,如业主接受收购建议,不论选择哪㇐个选项,均须填妥及签署“收购建议信件”中的“接受收购建议信件”,并在今年8月31日或之前以随附的回邮信封(或以“接受收购建议信件”内所列的形式)交回“收购宏福苑业权有限公司”。
至于宏志阁,如在6月30日或之前,有75%或以上该座业主签署“接受收购建议信件”,正式确认其向政府出售业权的意向,政府提出的长远方案便会正式开放予宏志阁。反之,长远方案将不会涵盖宏志阁。
而未在6月30日或之前签署“接受收购建议信件”,但之后决定出售业权的宏志阁业主,均须在今年8月31日或之前签署“接受收购建议信件”。
“特设销售计划”的选楼先后次序,会按照收到业主签署“接受收购建议信件”的日期分批而定。第一批截止日期为本年6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8月31日。同一批次内的申请者,则依据搅珠结果排列选楼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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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