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交所3月31日披露,靖因药业(又称:Sirius Therapeutics)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书,高盛、海通国际、HSBC为其联席保荐人。这是该公司第二次递表港交所。
公司简介
招股书显示,靖因药业是一家成立于2021年的全球临床阶段生物技术公司,专注于针对凝血功能障碍类疾病、心脏代谢疾病与肥胖症的siRNA疗法。
公司拥有(i)一款核心产品 SRSD107,是一款新型靶向凝血因子XI的siRNA药物,目前正于欧洲和中国开展II期多区域临床试验,并在中国启动另一项II期试验;该产品通过与CRISPR Therapeutics (CRSP.US)建立的全球共同开发及商业化合作进行开发;及(ii)21款管线产品,包括SRSD216,是一款具差异化的靶向Lp(a)的siRNA,当前同步在中国与美国进行多区域IIa期试验;及SRSD384,是一款针对肥胖症的INHBE靶向候选药物,拥有令人信服的临床前数据,目前正推进IND申报。
公司的精密工程高性能RNA治疗(PEPR®)平台具有化学修饰、靶点及序列选择、 siRNA序列设计和优化以及先进的递送技术。这些特性能强化siRNA的稳定性和靶点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脱靶效应并提高安全性,从而拓宽治疗慢性疾病的潜在治疗窗口。而且,公司正在推进肝外递送系统的研究,以将siRNA的作用范围从肝脏拓展至脂肪、骨骼肌、心脏、肾脏及中枢神经系统等组织。该平台由不断增长的已提交和已发布的专利组合保护,有关专利涵盖化学、基因序列和公司技术的其他方面。
靖因药业的核心产品SRSD107针对需要抗凝治疗的主要血栓栓塞适应症,包括癌症相关血栓形成(CAT)、未接受直接口服抗凝药的心房颤动(AF)患者(非DOAC AF)、外周血管疾病(PVD)、慢性肾脏病(CKD)、慢性冠状动脉疾病(CAD)、缺血性卒中预防、除 TKA-VTE(其他VTE)以外的其他静脉血栓栓塞(VTE)及使用DOAC的AF患者。
财务资料
收入
于2024年及2025年度,该公司实现其他收入及收益分别约为978.8万元、2.32亿元人民币。
年/期内亏损
于2024年及2025年度,该公司年/期内亏损分别约为3.42亿元、2.55亿元人民币。
研发开支
于2024年及2025年度,该公司研发开支分别约为2.13亿元、2.13亿元人民币。
行业概览
siRNA药物的全球市场规模
作为寡核苷酸药物的专业子类,全球siRNA药物市场规模从2020年的4亿美元增至2024年的24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60.9%。预计到2032年和2040年将分别达到215 亿美元和503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31.3%和11.2%。美国市场2024年规模达到 13亿美元。
预计到2032年,美国siRNA市场将以31.3%的年复合增长率增至117亿美元,并于2040年进一步增至253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0.1%。预计到2032年,中国市场将增至10亿美元,并于2040年进一步增至51亿美元,2032年至204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2.1%。
抗凝血药物的全球市场规模
全球抗凝血药物市场持续稳健增长,从2020年的280亿美元扩大至2024年的330 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2%。展望未来,该市场预计将延续上升趋势,到2032年达到约551亿美元,到2040年进一步增至722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6.6%和3.4%。
在中国,抗凝剂市场发展迅速,预计2024年将达到9亿美元。该市场预计将保持强劲增长态势,到2032年市场规模将攀升至15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6.5%;到2040 年预计将达到26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6.8%,这反映出老龄化人口、心血管疾病患病率上升以及先进抗凝疗法可及性扩大所驱动的需求增长。
董事会资料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执行董事、五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股权架构
截至2026年3月25日,OrbiMed Asia及OrbiMed U.S.(统称「OrbiMed实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中分别拥有约20.23%及20.23%的权益。
截至2026年3月25日,OrbiMed Asia的普通合伙人为OrbiMed Asia GP IV, L.P.,OrbiMed Asia GP IV, L.P.的普通合伙人为OrbiMed Advisors IV Limited。根据授予OrbiMed Advisors LLC投票权的两个实体之间签订的谘询协议,OrbiMed Advisors LLC是OrbiMed Asia的顾问公司。
截至2026年3月25日,OrbiMed U.S.的普通合伙人为OrbiMed Capital GP VIII LLC,OrbiMed Advisors LLC为OrbiMed Capital GP VIII LLC的管理成员公司,该公司通过由Carl L. Gordon、Sven H. Borho及W. Carter Neild 组成的管理委员会行使投票权及投资权。据此,OrbiMed Advisors LLC对OrbiMed U.S.拥有控制性投票权。因此,OrbiMed实体受OrbiMed Advisors LLC共同控制。 OrbiMed实体的实际控制人是Carl L. Gordon、Sven H. Borho及W. Carter Neild。
中介团队
联席保荐人: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海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HSBC Corporate Finance (Hong Kong) Limited
公司法律顾问:有关美国法律: Davis Polk & Wardwell;有关香港法律:威尔逊•桑西尼•古奇•罗沙迪律师事务所;有关中国法律:中伦律师事务所;有关开曼群岛法律: Harney Westwood & Riegels;有关美国本土法律: MagStone Law, LLP
联席保荐人法律顾问:有关香港法律及美国法律:苏利文•克伦威尔律师事务所(香港)有限法律责任合伙;有关中国法律:君合律师事务所
核数师及申报会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行业顾问:弗若斯特沙利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合规顾问: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
编辑︱杨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