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月底公布宏福苑长远安置方案,政府发言人今日(13日)表示,今日有传媒引述个别宏福苑业主指,在接受政府收购业权并收取现金,或在选择“特设销售计划”或“楼换楼”并收到新屋钥匙后,30日内须迁出过渡性房屋,亦不再有租金补助,相关说法并不属实。政府强调,在宏福苑业主落实长远居住安排之前,政府会在住宿和租金津贴方面,持续支援受影响居民。
过渡屋有弹性迁出安排 宏福苑居民亦适用
房屋局强调,各过渡性房屋营运机构一向都会为有需要住户提供弹性迁出安排,30日并不是硬性规定,营运机构会按住户实际需要,灵活安排继续暂时租住过渡性房屋单位,如待新居装修竣工及搬迁等。就宏福苑居民而言,无论是选择自行安排长远居所、“特设销售计划”或“楼换楼”,上述安排同样适用。
租金补助发放至入伙日
至于租金补助方面,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在去年12月宣布,向每个宏福苑单位的业主发放每年15万元租金补助,为期2年,每半年发放一次,即每次发放7.5万元。
如业主选择出售业权后收取现金而不参加“特设销售计划”,租金补助会发放至相关资金到帐日,业主可动用有关现金自行作长远住宿安排。如业主选择参加“特设销售计划”,租金补助将继续发放至在相关资助出售房屋单位的入伙日,即领取单位钥匙的日期。所有到帐日前获得的租金补助,无须退还,惟下一期补助将不会获发放。
房屋局“解说专队”会向宏福苑业主清楚解说相关安排,如业主有任何疑问,亦随时可与“解说专队”联络。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
编辑︱梁景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