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航生物递表港交所,位居全球氟苯尼考行业第二位

发布时间:2026-02-13 10:37

据港交所2月12日披露,苏州引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引航生物)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华泰国际为其独家保荐人。

image.png

公司简介

招股书显示,引航生物是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的合成生物学引领者,致力于提供绿色可持续、高效生产且具备突出成本优势的生物基产品。公司的产品已在相关市场占据领先地位。

就原料药及中间体而言,根据灼识咨询,自2025年实现氟苯尼考的规模化生产后,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收入计,公司于同期的市场份额为24.5%,位居全球氟苯尼考行业第二位;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收入(包括内部及外部销售)计算,公司的D-乙酯市场份额44.5%,位居全球D-乙酯行业排名第一。

为支持产品创新与商业化,引航生物已构筑起“双引擎”研发能力,包括突破性原创工艺路线设计能力及基于AI辅助与高通量DBTL工作流程的高效合成生物学工程化能力。原创工艺路线设计为目标化合物的开发奠定有商业可行性的适宜技术路径,而高效的合成生物学工程化能力可在实验室快速完成酶及菌株改造,并推动规模化生产。这两者结合在一起,使公司能够持续开发出有竞争力的产品并保持高速增长。

引航生物的产品开发遵循技术驱动模式,基于两大核心技术体系,即酶催化及细胞工厂发酵。公司的研发活动还得益于合成生物学研发平台的支持。公司于业绩记录期间在原料药及中间体,以及营养品类别中打造了相互协同、可以拓展的产品矩阵。

此外,引航生物已构建两个用于规模产业化的生产基地。公司认为,这对产品快速商业化以及获得头部市场地位至关重要。为加强及拓展销售网络,公司已与全球各地的行业参与者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在中国及海外市场采用直销及经销相结合的方式销售产品。

财务资料

收入

公司于2023年度、2024年度、2024年截至9月30日止九个月、2025年截至9月30日止九个月分别实现收入约为2.98亿元、3.45亿元、2.49亿元、3.8亿元人民币。

毛利

公司于2023年度、2024年度、2024年截至9月30日止九个月、2025年截至9月30日止九个月分别录得毛利约为3359.3万元、-3706.6万元、-2005.2万元、558.7万元人民币。

image.png

毛利率

于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截至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11.3%、-10.8%及1.5%。

image.png

行业概览

合成生物学正在深刻改变传统工业的生产模式,推动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在全球和中国,合成生物学在农业、化学品和能源、食品和营养、医疗保健等领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还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的不断拓展,合成生物学将进一步推动传统工业向更绿色、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全球合成生物学市场预计将从2024年的215亿美元增长至2030年的996亿美元,并进一步于2035年达到2,129亿美元,2024年至203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23.2%。

image.png

在合成生物学进步的推动下,全球原料药及中间体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24年的2,568亿美元增长至2030年的3,477亿美元,并进一步于2035年达到4,242亿美元,2024年至203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7%。

image.png

在合成生物学进步的推动下,全球D-乙酯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24年的80.1百万美元增长至2030年的130.1百万美元,并进一步于2035年达到209.6百万美元,2024年至203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1%。

image.png

另外,全球营养品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24年的1,709亿美元增长至2030年的2,517亿美元,并进一步于2035年达到3,255亿美元,2024年至203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0%。

image.png

董事会及高管资料

公司的董事会将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两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image.png

image.png

股权架构

截至2026年2月6日,公司由以下人士持有:(i)谢博士持有20.25%;(ii)苏州航汇持有9.36%;(iii)苏州航鸿持有4.20%;(iv)苏州航融持有2.25%,各自均由谢博士作为普通合伙人控制。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顾沈平先生已同意与谢博士一致行动,行使其投票权及就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上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决定,于2026年2月6日占公司 0.09% 的投票权。因此,于2026年2月6日,谢博士有权于公司股东会上行使合共 36.14% 的投票权。

image.png

image.png

中介团队

独家保荐人: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法律顾问:有关香港及美国法律:普衡律师事务所(香港)有限法律责任合伙;有关中国法律及中国知识产权法律:金杜律师事务所;有关中国专利法律:北京市永新智财律师事务所

独家保荐人的法律顾问:有关香港法律:的近律师行;有关中国法律: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核数师兼申报会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行业顾问:灼识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合规顾问:华富建业企业融资有限公司

来源︱智通财经
编辑︱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