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某知名便利店售烟广告引争议,最新回应

发布时间:2025-12-21 10:44
“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这句本意是传递生活温情的话语,最近竟然出现在香烟宣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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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某社交平台截图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北京市某家7-ELEVEN便利店,悬挂了“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的香烟广告。

据网友发布的照片,该店门口放置着一块宣传牌,上面写有“7-ELEVEN便利店,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从即日起开始售卖香烟”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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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涉事便利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广告牌是店里自己做的,后来也发现广告牌内容不妥。

12月20日,门店所属的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公司对此事高度重视,在发现涉事门店张贴不当广告后,已要求店铺第一时间撤下。至于店铺为何张贴此类广告,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

此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有不少网友认为,用“烟火味”作为香烟售卖的广告标语,让人感觉不适,不应用这样的温情词汇来宣传香烟。还有部分网友认为,这只是广告的创意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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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律师解读

对于此事,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敏指出,‌门店此举实属不妥。

国家明令禁止户外烟草广告及向未成年人推销香烟,该广告未区分受众,涉嫌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该广告将“人间烟火味”与售卖香烟相关联,构成变相烟草宣传,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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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来源︱羊城晚报综合 中国青年报、现代快报、经视直播、网友评论等
编辑︱胡影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