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历时156日的审讯过程跌宕多变,黎智英在开审前大费周章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代表抗辩,高等法院原讼庭及上诉庭、终审法院均批准黎的申请后,行政长官李家超立即提请人大释法,国安委评估由Tim Owen代表黎智英很大可能会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建议入境处拒绝Tim Owen的工作签证申请,黎智英入禀要求法庭声明人大释法不影响他聘用Tim Owen的决定,又申请司法覆核质疑国安委及入境处处长的决定越权,但两案均败诉。
▲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曾多次受聘来港为不同人士打官司。资料图片
申永久终止聆讯被拒 Tim Owen不具在港全面执业资格
黎智英于开审前申请永久终止聆讯,认为国安委等行政机关千方百计阻止Tim Owen来港代表黎智英抗辩,令黎智英得不到公平审讯,其申请亦遭法庭拒绝,指明Tim Owen在香港不具全面执业资格,黎智英才不能聘用。
人大释法表明,不具有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担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可能引发国家安全风险,香港国安委有权对是否涉及国家安全问题作出判断和决定,而且法院在审理国安案件中遇到涉及国家安全或者有关证据材料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的认定问题时应先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
质疑加控超逾时限亦遭驳回 限时前10日已提检
黎智英一方曾质疑控方加控黎智英“串谋刊印及复制煽动刊物罪”时已超过检控时限,故认为控方无权检控该罪。三名法官裁定控方是在2021年12月14日“开始检控”,即是在检控时限届满前10日已提出检控,没有逾时提控,亦裁定“串谋刊印及复制煽动刊物罪”的控罪范围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正确妥当。
黎智英在正审时由罗拔臣律师事务所、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具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新西兰御用大律师Marc Corlett,以及大律师关文渭、黄雅斌、董皓哲、李峰琦及姚颖彤组成的法律团队代表。三间《苹果》相关公司则由大律师王国豪、杨湘君及黄纪榕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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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