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旺角捱撞再辗过,头部受创大腿骨折,七旬的士司机认罪

发布时间:2025-07-24 15:03

2023年11月初凌晨时分,76岁妇人在旺角界限街与西洋菜北街交界附近过马路时遭车撞倒,导致她头部受伤及腿部骨折等。涉案74岁的士司机今于区域法院承认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法官郭伟健押后判刑至8月4日,届时将决定是否判监,或索取报告以考虑其他刑罚。期间被告获准以5000元等条件保释候惩。

老妇旺角捱撞再辗过

求情称挡风玻璃见人影反应不来迟停车

辩方早前已呈交书面求情,今于庭上指,被告当时是因看到挡风玻璃上有黑影,看似是人的物体,但由于事出突然,被告反应不过来,所以犹豫了一会儿才停车。辩方续指,被告为职业司机,驾驶的士约40年,过往纪录良好,又表示无人希望意外发生,案发时被告没有超速,转弯时曾减速,望法庭考虑以缓刑方式处理。辩方另指,被告现时已退休,承诺不再驾车。

案情撮要指,2023年11月8日凌晨5时52分左右,被告驾驶的士沿界限街行驶,而76岁女事主,当时在界限街与西洋菜北街交界附近横过马路。被告驾驶的士右转时,右边车头撞到女事主,然后辗过她。在碰撞发生后17秒,的士才完全停下,而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拍摄到事发经过。

事主送院检查发现颅内出血以及大腿骨折

至同日清晨6时许,警员到达现场,女事主清醒送院治理。被告于2024年2月18日下午被拘捕,他在警诫下保持缄默。医疗报告显示,女事主的右顶枕部头皮有血肿及裂伤;左侧硬膜下血肿、左额蛛网膜下腔出血,以及或有少量右额蛛网膜下腔出血;左额颅内出血;及右胫骨干移位骨折,和右外侧胫骨骨折。女事主须留院治疗,出院时能在助行架辅助下行走,之后须接受进一步治疗。

被告黄荣雀,被控于2023年11月8日,在九龙旺角界限街与西洋菜北街交界附近,在道路上危险驾驶一辆汽车,即一辆的士,而引致谢素娟身体受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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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景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