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男大学生认港大宿舍男厕内偷拍腹泻女,被判感化12个月

发布时间:2025-07-16 22:15

女子于去年12月造访港大宿舍,却突发腹泻迫不得已下使用男厕,期间遭人伸手机入厕格偷拍私密部位,涉案19岁男大学生事后被控一项窥淫罪,并于早前认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参考被告的感化令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后,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判处被告12个月感化令。

19岁被告王政凯承认去年12月于港大的男厕内偷拍一名腹泻女子如厕。

▲19岁被告王政凯承认去年12月于港大的男厕内偷拍一名腹泻女子如厕。资料图片

X大学内腹泻借男厕用遭男生偷拍

被告王政凯,报称学生,承认于2024年12月5日,在香港西环般咸道90号香港大学太古楼2楼男厕内暗中观察或拍摄女子X,而X所处的地方,属⾝处该地⽅的个⼈按理能被预期可能会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进⾏私密作为者,及X处⾝于令⼈对保存私隐有合理期望的情况,及他不理会X是否同意他观察或拍摄。

案情指,女子X于去年12月5日下午约4时半,到香港大学太古楼探访男子Y,期间因腹泻而使用男厕。X在厕格内,突然在厕格隔板下方看见一部手机,她因担心自己的私密部位遭拍摄而将此事告知Y。

人赃并获手机内发现相片和影片

当被告离开厕格时,X和Y与被告对质。他们并不认识被告,在检查被告手机内的相簿时,发现有8至10则X在厕格内的相片和影片。被告实时删除相关相片及影片,并回到自己的房间。Y随后经Whatsapp通知导师并报警。

同日晚上约9时40分,被告在他的房间被拘捕,警诫下他承认出于好奇而犯案。在检查被告的平板计算机时,发现他在微信群组提到自己曾在厕所内拍摄他人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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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影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