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过去收到多宗与电讯服务相关的投诉,单是今年上半年已接获1340宗投诉,当中涉及销售人员未有根据消费者实际需要提供建议,游说长者签署多项性质相似增值服务的长约,有个案则涉及 Wi-Fi 蛋于海外无法使用,而商户却按条款所列在“365 个工作日”后才进行退款等。
个案一:长者被游说签67个月长约 月费$600包副号漫游等不必要服务
投诉人的 80 多岁父亲是独居长者,患有白内障,过往一直选用月费低于$100 的手机电讯服务。然而,在 2024 年8月,父亲与门市职员沟通后签署了一份合约期长达67 个月、每月收费约$600的电讯合约,当中涵盖基本月费$478 及隧道费$18,另有多项收费服务,包括一个副卡号、两组漫游数据通行证、两组漫游语音及数据组合。合约同时附送 4 组云端储存空间,惟 3 个月免费试用期届满后,如不取消服务,将被收取每月$60 的费用。
投诉人质疑门市职员明知父亲不需要副卡,亦没有外游习惯,却推销不合适且价格高昂的服务,多项服务亦性质相近,质疑涉过度销售,要求商户更换合适月费计划或无条件终止合约。
A 公司回覆指,门市职员有向客户解释所有条款,但为表善意,愿意取消副卡,惟投诉人不接受。消委会一方面建议投诉人可就电讯商营商手法事宜向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报备跟进,同时亦再就合约问题及投诉人父亲所蒙受的经济损失与 A 公司调停。最终,A 公司同意取消所有副卡及增值服务,并称投诉人如接受方案,双方可直接联络。消委会回覆投诉人后,未有收到进一步求助。
个案二:Wi-Fi 蛋无法上网 退款需时至少365 个工作日
投诉人于2025年1年预订 B 公司 Wi-Fi 蛋作海外使用,总共租借 5 天,租金共$120,另有押金$1,000,预订时已缴付全数,惟抵达日本后装置无法连接当地网络。投诉人利用机场 Wi-Fi,并透过实时通讯软件联络B公司,根据指示重启装置仍无法解决问题。投诉人需向其香港流动服务供应商购买漫游数据服务供旅程使用,并获B公司确认将获全额退款。投诉人返港后归还装置,惟一星期后仍未收到退款。在了解退款进度时,被建议向信用卡发卡银行提出争议交易申请,以加快退款处理。投诉人对此感不满,遂正式向 B 公司作出投诉。
B 公司回覆投诉人时引用服务条款,指押金会在还机日起计365个工作日后退还,如投诉人不满,可以向信用卡的发卡银行申请交易争议退还款项。投诉人唯有向信用卡银行提出申请,但最终未能成功,遂向消委会求助。
消委会多次联络 B 公司展开调停,惟一直未能联络上,有见 B 公司未有因消委会介入而积极跟进,消委会建议投诉人咨询法律意见,考虑透过其他法律途径,例如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再作追讨。
个案三:家居宽带服务合约包含自动续约条款
投诉人使用 C 公司家居宽带服务接近 7 年,过往在合约到期前,均透过电话获邀续约两年,惟 2025 年合约届满时未获来电邀请续约,主动查询下,方知其服务已被 C 公司自动续约两年,投诉人对此大感不满,向消委会求助,要求无条件取消合约。
C 公司回覆指与投诉人于 2023 年所确认的合约已列明自动续约安排,服务计划会于最短合约期届满后自动续约 24 个月,其条款及细则维持不变。C 公司表示亦曾向投诉人发出续约通知书,当中提醒客户如不同意续约,必须于合约届满前最少30天通知 C 公司。经消委会介入调停,C 公司最终同意无条件终止合约,个案得以解决。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选用电讯服务时,应根据个人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电讯服务,勿单凭广告或销售人员推介作决定。 长者或其他弱势用户如不肯定推销员是否了解,可考虑由亲友陪同选购相关服务或产品;如计划于外地使用数据服务,应比较不同选择(如 Wi-Fi 蛋、数据漫游服务、数据漫游全日通行证或预付流动数据卡),细阅相关服务条款及收费细节,并于出发前检查手机设定,以免因误用而产生高额账单;应定期检查每月账单,遇有不明收费,应尽快向电讯商查询。如与电讯商出现争议且未能解决,可向消委会或通讯办寻求协助,此外,如怀疑持牌电讯商或其他电讯服务提供者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亦可联络通讯办或海关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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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景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