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近日破获一个假冒内地官员的电话诈骗集团,11及12日拘捕两名19岁及25岁男子,分别报称内地来港大学生及侍应,并通缉1名在逃同伙。该犯罪集团涉全港至少7宗骗案,受害人介乎17至71岁,共损失1000万港元,其中一名53岁女受害人更被骗走逾460万港元自己及家人积蓄。
新界南总区刑事部警司李木易直言,骗徒手法每次都“换汤不换药”。他们先以预录语音电话冒充“内地执法机关”,讹称受害人个人资料被盗用且涉“重大诈骗案”,要求配合调查。为增加可信度,骗徒会以“案件保密”威胁不得透露,否则“即时拘捕”或“冻结资产”,也会伪造“刑事拘捕令”、“保密令”等文件。除此之外,骗徒也会穿整齐服装假扮官员,相约受害人到酒店房间,以“资产审查”为名收取现金,更胁迫存款不足者到银行提款。受害人被长时间心理操控下,往往因恐惧而听从指示交款,骗徒得款后便不知所终。
警方经分析闭路电视及情报锁定目标,昨日下午在葵涌发现25岁男疑犯正诱骗另一名25岁女大学生签署“保密协议”,当场拘捕并搜出伪造文件,及时阻止骗案。至今早,警方再拘另一19岁男疑犯,两人现正拘留调查。警方提到,疑犯仅为赚取一千数百报酬,而假扮官员犯案。案件由新界南总区重案组1C队跟进,警方相信被捕人涉及更多骗案,但部份受害人误以为签署“保密令”,而未向警方联络,呼吁市民如认为自己或者身边亲友受骗,应尽快联络警方(3661 1530)。
新界南总区防止罪案办公室总督察曹世樑呼吁市民应紧记“防骗三式”,分别是不接可疑电话(内地公安绝不会致电市民)、不轻信他人(执法机关不会出示“保密令”索取资料),以及不过数转账(执法机关不会要求市民交“保证金”证明清白)。暑假来临,警方直言少年从事暑期工,容易因误交损友或因贪图“搵快钱”,而被犯罪集团利用,断送大好前程。因此警方提醒青少年切勿以身试法,勿以恶小而为之,强调不论任何程度参与,犯法就是犯法,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
编辑︱王一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