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毕业生咬断警长手指,律政司索偿

发布时间:2025-07-10 08:24

港大毕业生杜启华于2019年7月在沙田新城巿广场暴动中,咬断一名警长的无名指,又持伞袭击高级警司致其手指骨折; 同日另有3名示威者在同地暴动中袭击两名警员,导致两警分别眼眶骨折及头皮裂伤等。律政司日前分3案入禀区域法院向杜等4人索偿,指政府就4名警察的工伤发放雇员赔偿及额外退休金等,而有关伤势由杜等4人造成,遂向4人索偿;其中两案涉及金额共逾200万元。

一名警长在新城巿广场暴动中,遭杜启华咬断手指。

▲一名警长在新城巿广场暴动中,遭杜启华咬断手指。

同场暴动3人遭索偿逾200万

3案原告均为律政司,首案被告为杜启华,入禀状指时任高级警司梁子健(现已晋升为总警司)及侦缉警长梁启业于2019年7月14日工作期间受伤,两人伤势由杜所致; 其后政府向两人发放雇员赔偿及批出额外退休金等,律政司现依警务处提出的要求,就上述雇员赔偿等向杜索偿; 惟入禀状没有列明索偿金额。

次案被告为梁柏添及李文谦,入禀状指政府雇员张历恒于同日晚上约10时在沙田新城市广场第一期工作期间受伤,其伤势由梁柏添和李造成,现就张的雇员赔偿及张申索雇员赔偿而衍生的讼费,向两名被告索偿共1,980,355.5元。

第3宗入禀状指,政府雇员郭兆恒于同日同地工作期间受伤,而其伤势由梁柏添和龚志远造成,律政司现就郭的雇员赔偿向被告梁柏添及龚志远索偿共106,745.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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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