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施政报告》提出设立“体育争议解决制度”,推广体育仲裁,律政司周一(6月30日)邀请有意营办“体育争议解决先导计划”的争议解决机构及网上争议解决机构,提交建议书,计划为期两年。 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接受《星岛》访问时表示,法律界和体育界对体育仲裁反应非常正面,相信获选机构会在今年下半年正式运作。 他强调,香港仲裁机构成功关键在于独立运作,不受国家或特区政府影响,有争议时纯粹看事实,令大家觉得“嚟你呢度仲裁好公道”。 他指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过去一段时间做得非常出色,在世界上有江湖地位。
▲张国钧指,将来会以“先调解、后仲裁”为原则,形容机构作为“和事佬”。 何君健摄
体育争议以先调解、后仲裁为原则
近年涉及体育总会和运动员争议增加,例如泳总属会级别制度、空手道运动员失去精英运动员资格等。 张国钧指,将来会以“先调解、后仲裁”为原则,形容机构作为“和事佬”,调解既便宜,又较能维持双方关系,能最快达致双方都满意的条件,若未能解决才转介至仲裁处理。
▲图标张国钧(中)、霍启刚(左)和杨祖赐(右)在会议前合照。 政府新闻处
▲橘井政人(右)及方齐智(左)疑被香港举重健力总会扣起体院资助。
要求仲裁机构以非牟利形式处理
张国钧指仲裁主要分两种业务,一是商业争议,涉企业之间包括转播权、球员转会费、赞助合约等; 另一方面涉及运动员和属会之间,例如属会涉违反程序拒绝某运动员出赛。 他指律政司会提供资助,避免相关运动员因财政负担而却步,并要求中标仲裁机构以非牟利形式处理,坦言运动员时间宝贵,“去得法院搞得嚟,比赛都完”。
他相信机构能处理大部分属会和运动员之间争议,但部分涉禁药、劳资纠纷等,因已有现行机制,故不会处理。 他指港协暨奥委会亦曾举例,部分属会未必每次派最劲嗰几个运动员出赛,否则排名较后的年轻运动员永远无机会,故会尊重相关属会规则,只会处理无跟规矩、不符合程序公义的情况。
港运动员获佳绩成体育明星 料争议渐增
张国钧举例,有律师朋友最近处理一名香港运动员与赞助商的争议,该运动员“未攞奖牌”前,已获大品牌签约赞助提供设备,但当该运动员“一攞到牌”,该品牌便使用其肖像铺天盖地宣传,该运动员感不值,故在社交媒体改用其他品牌产品,最后被原来的赞助商控告。 张国钧指,近年越来越多香港运动员在国际赛取得佳绩,甚至“变咗体育明星”,相信争议会因而逐渐变多。
他指过去一段时间与港协紧密沟通,包括就邀请仲裁机构咨询意见,冀符合实际需要,相信正式推行后有助处理体育属会争议和仲裁。 他指市场已前瞻地做相关人才培训,包括体育仲裁员、精英体育员等,又希望将来与内地和亚太区国家发展区域业务,发挥协同效应。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