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高尔夫球协会会长兼心脏科医生吴绳纲涉于去年1月,在湾仔海旁没有以狗绳牵引所养狗只,导致一名放狗人士和其菲佣遭咬伤。他被票控容受一大型狗只进入或留在公众地方等3罪,今日(27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罚款8000元。暂委裁判官秦淑君裁决时指,证人“实话实说”,口供可靠,又指虽然狗只属于被告的女儿,但被告于案发时有责任看管狗。
秦官表示,两名事主能清楚作供,在盘问下没有动摇,他们“实话实说”,口供可靠。辩方曾质疑不可依赖单凭感觉的判断,秦官指感觉并不等于胡乱猜测,其中一名事主曾提及过往与不同狗只的相处经验,分得清被狗咬伤的感觉。
秦官续指,咬伤和抓伤有明显分别,两名事主的证供均证明遭被告的狗只咬伤。而被告于审讯时供称,涉案狗只属于他的女儿,且于事发时没有留意狗只的行为。秦官表示虽然涉案狗只不属于被告,但他有责任看管,亦应知道没有狗绳牵引,狗只会到处跑,而不幸地本案有两人受伤,若狗只戴上了狗绳,可避免事件发生。
被告吴绳纲(Inge Shing Kon Kelvin)被控1项容受一大型狗只进入或留在公众地方罪,以及2项身为于公众地方在没有以带牵引或加以控制下咬伤人的狗只的畜养人罪。
承认事实指,案发日期为2024年1月9日,涉案狗只由被告饲养,牠是名为Charlie的啡色雄性拉布拉多犬,体重为29.4公斤。辩方不争议被告所养的狗只导致2名事主受伤,但认为牠没咬人,伤口可能是由抓或其他动作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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