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控方盘问被告张家俊,指涉案被告计划在将军澳策划爆炸案

发布时间:2025-06-17 11:34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118天审讯。 被告张家俊续接受控方盘问,控方指张家俊和其他人计划当年3月8日在将军澳尚德邨停车场外放置炸弹,而张于前一日曾到将军澳踩线,并展示张的八达通卡记录,显示当日曾驾驶私家车行驾将军澳隧道及东区隧道。 张家俊否认,又称自己与同事“大只仔”会交换八达通卡使用。

控方今盘问时,提到张家俊昨辩称自己在2020年1月至同年3月被捕前,他曾驾驶涉案私家车。 张家俊称他当时偶尔会驾驶。 控方续指,张家俊在主问期间曾称自从1月底便没有再驾驶涉案私家车。 张家俊初时否认,其后控方播放庭上录音,张家俊才同意自己曾说过,并指自己当时经常更换车辆驾驶,但仍重申自己在3月并未驾驶涉案私家车。

控方又展示涉案私家车内检获的八达通卡记录,显示该八达通卡在案发时多次出入张家俊当时女友的屋苑停车场,及在1月3日曾行经青屿干线。 张家俊同意自己接载女友回家时会使用该八达通卡,但1月3日是同事“大只仔”使用,而涉案私家车以月租方式停泊在屯门迈亚美海湾停车场,该八达通卡亦须用于出入该停车场,故他和“大只仔”亦会交换八达通卡使用。

控方续指,该八达通卡在2020年3月7日曾使用将军澳隧道及东区隧道; 根据控方案情,张家俊和其他涉案人士有计划在3月8日于将军澳尚德邨停车场外放置炸弹。 控方指张家俊在3月7日曾使用该八达通卡及驾驶车辆到将军澳踩线,并在涉案群组发讯息称“离开将军澳唔会有rb”。 张家俊否认,又称自己在3月5日交换了八达通卡。

8名被告依次为41岁何卓为、30岁装修工李嘉滨、32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5岁程序工程师张家俊、33岁文员杨怡斯、29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 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 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 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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