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大学两名前任及两名现任学生会干事涉嫌非法挪用经费,被警方以涉嫌盗窃及串谋盗窃罪名拘捕,警方认为事件反映学生会财政管理粗疏导致监守自盗,呼吁加强相关监管。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今日会议讨论《浸会大学条例》修订事宜时,亦有议员问及校方如何监管学生组织财政问题,浸大校长卫炳江强调学生会等学生组织每年须向学生事务处提交预算案,需要时会要求追加说明供审批,如涉刑事将会报警。
逸员关注大学如何处理学生操守
浸大修例计划将校董会成员由35人减至27人,增加校外成员比例至7成,原有的学生会必然校董席位,则改由一名学生代表全日制本科生及全日制学位以下程度课程学生,以及一名全日制研究生代表取代。卫炳江在会上表示,有关学生代表不会由学校直接任命,而是由选举产生;学生参选时亦要声明支持大学愿景、申报纪律和刑事纪录等。
▲浸大修例计划将校董会成员由35人减至27人。资料图片
经民联选委界议员陆瀚民认为,重点是大学如何处理学生操守问题,建议大学为学生会提供适当培训和指引,又质询能否罢免校董会委任的学生代表。教联会邓飞则质疑校方现行规例或规章等,是否有足够基础监管校内所有学生组织,还是有事时由警方介入。
卫炳江回应称,校方一直有教导学生如何保留财务纪录、报销退款程序等,而学生事务处每年都会要求学生会等各学生组织提交预算案,如实行时超出原先预算的3成或5000元,需要提交合理说明,并由学生事务处审批,处方也会随机抽查报价单等财务档案。
卫炳江续指,参与学生组织的需签署承诺书,包括申报是否有刑事犯罪纪录,校方也会为他们提供相关培训,如果涉案刑事罪行就需要报警。至于校方能否罢免校董会内学生代表,浸大校董会暨谘议会副主席潘伟贤强调,会审慎审视有关代表是否适合,从而作出任命或罢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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