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签署仪式顺利在港举行,标志着完善全球治理的使命向前迈进一大步。这样说并不夸张,毕竟在单边主义笼罩全球、美国威胁要兼并加拿大格陵兰的当下,凡是主张多边合作的国家,均有提倡和平解决争端的责任。国际调解院之成立,有利于国际秩序变得更加开放包容,假以时日,这个机构的价值将会充分显现出来。
“零和博弈”外的选择
解决国际纷争的方法很多,最糟糕的当然是战争,非暴力的诉讼或仲裁虽比较可取,但毕竟反映了一种不是你输就是我赢的“零和思维”,而且在具体操作时,总是牵涉高昂费用;出了结果后,败方不服气、双方剑拔弩张,甚至最终“反枱”,也是常有之事。假如能够在“零和博弈”之外,创造一种更灵活、更经济的替代品,双方不致于失掉和气,那自然比较可取。
我们并不是说,调解可以百分百成功(这是不务实的),但它起码是一种可行的思路。所谓调解必有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涉事双方在互谅互让的情况下,尽量寻找一个解决方案。这不是比剑拔弩张来得更为明智吗?根据《公约》,包括国与国之间,国家与他国投资者之间的争端,以至国际商事争议,都是适用的。将来国际调解院具体运作时,可能会因为经验不足而出现一些困难,但只要累积足够经验,不失为一个可与诉讼或仲裁竞争的分歧解决方式。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国际调解院的成立回应了新时代的要求。众所周知,现行国际机构几乎都是二战结束后的产物,大致上由西方国家所设计和主导,因此难免掺杂了西方的思维习惯。非西方国家能否在这些机构中获得公平对待,能否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捍卫自身权利,实属疑问。
时移世易,二战结束80年后的世界早已变得不一样,包括我们中国在内的许多新兴国家,都有自己的声音,未必完全服膺西方的一套。参加这次签署仪式的国家共有32个,它们绝大部分都是亚非拉国家,并不是我们熟知的“西方阵营”成员;仅有的两个欧洲国家是白俄罗斯和塞尔维亚,但两者均为西方主流国家所排挤。我们不难从这些国家的名单中,看到新兴国家逼切提升自身在国际治理中的发言权的呼声,它们不愿意盲目追随西方主流价值观。
国际调解院是全新事物,它在波谲云诡的地缘政治中,必会受到西方国家的抵制和质疑。这次没有西方主流国家加入《公约》,完全是意料之内。但国际调解院作为西方机构之外的选择,毕竟有其历史意义,实际上反映了国际事务不再由西方说了算的趋势,解决分歧也不一定要诉诸零和博弈,可以效法古代中国的“以和为贵”。这是国际调解院呈现出来的精神价值。
港拥中英双语普通法优势
国际调解院坐落香港,绝对是一个不二之选。香港回归本身就是受惠于和平协商,这为我们承担国际调解的任务,创造了不少底气。加上,因为历史缘故,香港继承了中西两个世界的优点,拥有中英双语普通法制度优势,又是亚太区最受欢迎的仲裁地点,凭借“一国两制”赋予的特质,我们这个城市角色非常吃重,可为国家践行多边主义、推动全球和平与法治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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