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31日,一名23岁城大内地男学生涉嫌在城大校园食堂及图书馆内向他人施袭,警方到场后口头警告不果,制服期间有警员受伤。 被告早前承认普通袭击、盗窃、袭警等共6罪,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囚25星期5天。 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时指,被告所犯均是严重罪行,幸好事件未导致他人永久伤残。
李官形容被告野蛮,行为目无法纪,其精神问题亦非胡作非为的借口,惟念及被告认罪及初犯等因素,终判处被告入狱25星期5天。
被告王浩宇,共被控6项控罪,包括2项普通袭击罪、1项盗窃罪、1项伤人罪、1项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以及1项刑事毁坏罪。
案情指,被告于2025年3月31日早上10时半,在香港城市大学中国银行(香港)综合楼5楼城大食坊内看手机,期间邻桌的黄姓女事主要求被告降低手机音量,两人遂发生争执。 被告突然起身,并踢向黄的左前臂,导致她的左前臂红肿、瘀伤及感压痛。 被告又向她扔椅子,幸好黄及时躲避。
黄因担心人身安全而离开食堂,没有带上个人物品。 被告随后从她的钱包中拿取1张香港身份证、6张银行卡、1张八达通、1张门禁卡、2张会员卡,及现金970元。 胡姓男事主目睹被告逃离现场,遂上前阻止。 被告以拳击中胡的鼻子,导致眼皮瘀伤及鼻梁有2毫米的撕裂伤,胡的衣袖亦被扯破,而被告成功逃去。
至早上约11时,2名警员接报到场,发现被告身处杨建文学术楼3楼邵逸夫图书馆内。 当警员靠近时,被告拒绝合作且情绪激动,他尝试逃走,以手肘顶其中一名警员的胸口,又将另一名警员摔倒在地,导致两名警员分别胸口压痛,以及右侧脸、头部和左上背压痛。 除此之外,被告更将其中一名警员的随身摄录机摔毁。
在多番警告下,被告仍试图逃跑,他冲到夏姓男事主身后,用双手环抱夏数秒,但没有致其受伤。 在增援到场后,3名警员尝试制服被告但遭激烈反抗,最终在反复警告中,被告被拘捕。 其后在搜身时,从被告身上搜回黄的财物。 而除了夏姓男事主外,2名事主及3名警员均被送院治理,而被告则须留院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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