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难死因研讯今进入第19日,曾在2016年被裁定于事故研讯中作假证供,并判囚15个月的前海事处高级验船督察黄鉴清称,2012年为“南丫四号”做年检的最终检查时,会检验甲板以上的水密装置,惟甲板以下的则会视乎情况做检验,至于视乎什么情况,黄则回应“唔知㗎!”。有前首席验船主任则指,旧船检验亦理应如新船般检查所有水密装置,“事后孔明嚟讲,定期检查都要好似新船咁再检验”。
▲前海事处高级验船督察黄鉴清2016年被裁定于事故研讯中作假证供,判囚15个月。黄巧儿摄
▲南丫四号船上并无儿童救生衣。资料图片
▲船上救生衣以白色胶袋装载。图片来源:2013年调查委员会报告
▲南丫四号主甲板层船舱座椅下的救生衣存放装置。图片来源:2013年调查委员会报告
高级验船督察黄鉴清对甲板以上水密装置作何检验 回应“唔知㗎”
前海事处高级验船督察黄鉴清庭上作供,在1981年加入海事处后,任职本地船舶安全组的机械科,在1996年为“南丫四号”新船做检验,检查管道有否漏气、防火设备及舱底排水系统是否运作正常等。黄鉴清忆述,当日有进入船底检验,惟对舵机房及油箱房之间的开口没有印象,称当日未必会经过此开口,有机会从甲板的通道口进入两舱。黄鉴清提及,在2012年为“南丫四号”做过年检的最终检查,被问及是否有印象在最终检查要检验水密装置时,黄回应“只只船都系咁样做”,补充会检查甲板以上的水密装置,“露天一定要验”,而甲板以下的水密装置则视乎情况做检验,死因研讯主任追问视乎什么情况时,黄鉴清回应“唔知㗎”。
遇难者家属由大律师谭俊杰问黄鉴清,在为“南丫四号”新船做检验时有否带备图则,黄鉴清回应会带喉管图则及消防图等,并同意理应有看过相关图则,惟当日检验的项目不需要检閲总布置图。黄鉴清在提问下同意有进入“南丫四号”的每个船舱,被问及若两舱之间出现开口是否正常时,回应“我唔系做Hull(船体)嗰part,唔清楚,唔可以comment”。黄鉴清补充,若船只在先前的检验有未完成项目,会由船厂记录下并告知验船督察,遭质疑是否依赖财利时回应“财利会落簿”。黄鉴清另称,在2012年有检查“南丫四号”甲板以下的机房内的水密装置,解释“好多items(检验项目)都系嗰到做,最后检查一定会睇机房”,惟“唔记得”有否检验其他甲板以下船舱的水密装置。
曾作假证指点算过南丫四号上有12件儿童救生衣罪成判监
翻查2013年调查委员会报告,黄鉴清供称在2012年5月为“南丫四号”进行年检后签发验船证书,坚称在检查其间有点算船上救生衣的数目,确认船上有232件成人救生衣及12件儿童救生衣,符合规格要求。黄鉴清的证供遭委员会质疑,委员会引述港灯海事主任邓云安、发电科总经理郑祖瀛等人的供词,提及“南丫四号”从来没有儿童救生衣,委员会一度批准黄鉴修改口供,遭黄鉴清拒绝。资料显示,黄鉴清其后涉作假证供罪被捕,他否认控罪受审后,在2016年于区域法院被裁定罪成,入狱15个月。黄鉴清不服定罪提上诉,遭上诉庭驳回。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死因研讯主任由李希哲代表,39名遇难者一并展开研讯,不设陪审团;有利害关系方为海事处、经营“海泰号”的港九小轮控股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建造及经营“南丫四号”的财利船厂、香港电灯有限公司;赵少琼的胞弟赵炳全坐家属列席听审。
39名遇难者为区晓霖、邬宝甜、张月媚、许嘉伟、李瑞兰、郭亮莹、苏贵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张颂轩、徐莲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颂彩、易慧、黄丽珍、黎翠玉、徐志伟、陈敏盈、陈荣基、郑燕兰、刘静岚、梁家杰、李咏梅、甄子祈、古文昌、赵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灵、林嘉敏、刘文丽、陈巧銮、郑先鑫、何黄佩兰、徐凯盈。当中包含8名儿童,他们于2012年10月1日晚上,在南丫岛对海域被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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