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扎铁工索贿收贿候判,机场扩建项目分判商管工认罪候惩

发布时间:2025-05-26 16:28

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分判商时任管工,被告向3名扎铁工人索取及收受贿款共约1.6万元,以协助对方继续获聘,并获安排超时工作以赚取“加班工资”。涉案管工遭廉署落案起诉,今日(526)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2项代理人索取利益及6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裁判官朱文瀚将案件押后至6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期间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向扎铁工索贿收贿候判

被告高俊彦,31岁,浩洲(唐氏)工程有限公司(浩洲工程)时任管工,承认2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6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他另外3项相类罪名则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案情透露,浩洲工程案发时为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的分判商,被告为浩洲工程管工,负责带领及指派一班扎铁工人工作。工人如须超时工作,时薪会较平常高出1.5倍至两倍。浩洲工程禁止员工就其事务或业务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

向3扎铁工索取贿款

被告于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案发期间,分别向3名扎铁工索取每个工作天100元的贿款或不定金额的茶钱,以协助3人继续受雇于浩洲工程。被告期间最终从3人收取贿款共6,800元。

此外,被告又向上述其中1名扎铁工收取每个工作天200元的贿款,以安排对方超时工作,从而赚取“加班工资”。该名扎铁工不情愿地就30个工作天的超时工作向被告支付贿款共约6,000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涉案工人相信被告有权辞退他们,担心失业而不情愿地向被告支付贿款。其中1名工人其后因拒绝支付被告索取的3,000元贿款而遭当场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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