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境外上市资金需及时调回内地,专家:对港新股不会有负面冲击

发布时间:2025-05-24 15:42

内地鼓励企业赴海外上市,同时亦鼓励资金回流内地。中国人行和外汇局昨日就《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提出,将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的资金,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且相关资金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而如企业需留存资金于境外开展境外业务,应需获相关部门批覆。惟有市场人士忧虑,新建议或会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削弱企业来港上市意欲。

央行

《通知》指出,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股东因增持汇出资金如有剩余或交易未达成时,亦应及时汇回境内,如资金需留存境外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证券投资、境外放款等业务,应在境外上市发行结束或超额配售完成之日前获得业务主管部门批覆或备案文件,并应符合相关跨境资金管理规定。 并指若以人民币调回资金,可使用境内企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存放和使用;以外币调回的资金,可自主结汇使用等。

对港新股不会有负面冲击

香港证券及期货专业总会会长陈志华回覆本报查询时称,上述《通知》意见稿提到,相关资金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的要求,预期流入的资金能够支持内地实体经济发展,严格而言,因该《通知》并没有禁止内地企业赴境外上市,该要求应不会对香港新股市场带来负面冲击,但《通知》提及的留存境外的资金要求,或增加企业合规成本,和削弱企业上市意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