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裔父母涉嫌虐杀不足两个月大男婴一案,今高等法院续审。男被告在警诫录影会面中,当警员指出死者身上发现多处骨折,包括右膝、左肩、肋骨及锁骨等,男被告称不知道原因,又指自己亦感困惑,称案发前死者身体健康。男被告另于会面中提到,当日把死者送院前,因现金不足,曾取去其太太、即女被告的耳饰去典当,事后并无告诉太太。
男被告指长子仍年幼打咬扑行为非故意
32岁男被告HOSSAIN Md. Imran及29岁女被告AKTER Mrs Farzana,均报称无业,同被控一项谋杀罪及一项残暴对待儿童罪。控罪指,两人于2019年8月30日在香港谋杀Hossain Iyman何义文;及于同年8月8日至24日期间故意袭击、虐待和忽略何义文,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他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损害。
男被告在2019年8月26日下午约6时进行了第2次录影会面,提到死者曾被长子咬头部和鼻子,及遭长子用手机掷中额头,均有流血。长子虽然有打人及从行李跳到床垫等行为,男被告亦称长子顽皮,但他不曾带长子求诊或寻求社会福利署协助,因为他认为长子仍是幼童,行为并非故意,也没有预料到长子会跳到死者身上。
男被告又重提长子曾抱起死者、及后跌在客厅一事,称当时自己正在打电话,而女被告则在祈祷或上了洗手间;男被告称女被告做错事时,自己会大声责骂她,所以如果女被告犯错、她也不敢告诉自己。
送子入院前将妻耳环典当
同年9月4日晚上约9时,男被告再次进行录影会面,被警员问到8月22日他在家中做过甚么事。男被告称不记得具体干了甚么,但一般会与长子玩耍及使用手机等,并指因街上有人示威,故大部分时间与家人逗留家中。
至8月24日、即死者送院当日,男被告称当日早上女被告喂哺死者后,约10时发现死者有异常,但约于11时半才出发前往医院。
男被告称当时自己和女被告先后洗澡,而他在女被告洗澡期间,曾独自前往当铺典当女被告的金饰,因为他手头只有10至20元现金,他认为前往医院需要多带点金钱;而女被告并不知道其耳环被男被告拿去典当。男被告又向警方出示一张当铺收据,该收据上写有银码1700元。
送院时无留意幼子身上伤痕
警方追问男被告,当时女被告正在洗澡,而男被告这时外出,是否没有人照顾两名幼童。男被告则称,他出门时听到浴室内的水声停下,认为女被告差不多洗完澡;而死者正躺在床上,眼睛接近合上及四肢有微微活动、不知道是否在睡觉。男被告称自己把布“垫”在睡房门,令门变得很紧,身处客厅的长子便无法推开门,而长子当时想跟随外出,但男被告不容许,他关上门后听到长子在屋内大力拍门。
男被告不记得自己去当铺花了多少时间,但称走了两个街口,其后回到家中时,女被告已洗完澡,但他没有透露自己去了当铺,而只告诉女被告自己去了借钱。
警员又问到,男被告把死者送院时,有否注意死者的表面伤痕。男被告称因情况紧急,故没有注意。当警员指出,死者右膝内侧、左肩胛骨、肋骨及右锁骨等多处骨折,并问“对于阿细仔(死者)身上面咁多处骨折,你有乜嘢解释”。男被告称当时感到混乱,不知道死者怎么会有多处骨折及伤势如何造成,又指案发前死者健康状况良好。审讯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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