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男扮儿子骗妇人12万元,再犯遇醒目婆婆落网,罪成被加刑至囚34个月

发布时间:2025-04-25 20:10

一名22岁本地无业男子2023年4月初致电一名妇人假冒儿子,自称被捕骗取12万元保释金。 他得手后食髓知味,企图再以同样手法诈骗另一名年届9旬婆婆,所幸婆婆机警报案,令警方及时部署拘人。 经区域法院审讯后,被告今日(4月25日)被裁定罪成,原判25个月监禁。 为强化阻吓力度,法庭接纳警方申请加刑,最终判囚34个月。

警方表示,2023年4月12日,一名72岁妇人收到一通陌生来电,对方假扮儿子朋友,佯称其儿子被警方拘捕,需要12万元“保释金”。 妇人不虞有诈,将现金交给上门收钱的中国籍男子,即本案被告。 两日后(2023年4月14日),另一名91岁婆婆收到相似来电,对方假扮儿子要求10万元保释金,但婆婆收到电话后深感有诈,报警求助。 警方其后被告上门收款时将其拘捕。

经过征询法律意见后,被告被控以一项“串谋诈骗罪”或交替控罪“洗黑钱”及一项“企图洗黑钱”。 案件本周二(4月22日)于区域法院提堂,经四日审讯,被告人今日被法庭判以罪成,原判25个月监禁。 不过为加强“电话骗案”阻吓性,警方申请加刑,法庭审视后批准,最终被告被判以34个月监禁。

大埔警区刑事调查第一队督察李百濠提醒市民, “洗黑钱”属非常严重的罪行,最高可被罚款港币500万元及监禁14年。 警方呼吁市民特别是年青人切忌贪一时之快,负上刑事责任,留有案底,赔上前程,记住犯法要负责,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