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修例 | 海关九龙城区进行跨部门反私烟宣传活动,鼓励邨民举报

发布时间:2025-04-25 18:25

香港政府提交控烟法例修订条例草案,下周三( 30日 )在立法会首读。 香港海关今日(25日)与九龙城区区议员及房屋署等在九龙城德朗邨及启晴邨进行联合反私烟宣传活动。 海关人员于屋邨范围向居民派发反私烟宣传单张和纪念品,以宣传反私烟信息,并鼓励他们向海关举报怀疑买卖私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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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吁年轻人勿以身试法 买卖私烟或派发私烟传单

海关如发现有公屋单位涉及私烟罪行,会在法庭审结案件后通知房屋署跟进。 海关呼吁市民,特别是年轻人,切勿以身试法买卖私烟或派发私烟传单,以免留下案底影响前途。

海关会继续根据风险评估和情报分析从源头堵截,并透过针对贮存及分销贩卖多管齐下的执法策略,致力打击私烟活动。

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账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

根据《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任何人不得分发任何形式的吸烟产品广告(包括任何传单),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港币5万元。 市民可致电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热线2961 8823举报怀疑派发私烟传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