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八旗文化总编辑富察(李延贺),因涉及煽动分裂国家罪2年前在上海被捕,2月中一审罪成但未宣布刑期。国台办今日透露,李延贺被判有期徒刑3年 ,剥夺政治权利1年。
▲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中新社
▲富察因煽动分裂国家罪成在上海被判囚3年。中时
未提上诉判决已生效
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今日在记者会上披露,富察的判刑结果。他指,李延贺“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当庭表示“伏法认罪”未提上诉,判决已依法生效。
陈斌华表示,对于刑期,“当事人和家属是非常清楚的,因为已经告诉他本人”。他续说,作为发言人,本不愿公开讨论具体细节,但民进党当局却对此一再炒作。“民进党当局一再炒作司法个案,就是想污衊抹黑大陆的司法体制,所以完全是别有用心的。”
陈斌华指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李延贺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他强调,刑罚执行期间,大陆有关方面将依法保障当事人及亲属与家属的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