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徐姓男子与多位友人在桃园杨梅某家KTV欢唱,深夜结束后,一名女友人小美要陪他步行前往车站,未料他却执意酒驾,载女方到一处偏僻空地,强行脱裤指侵,甚至将她压在机车坐垫上要硬上,小美不断反抗,反而遭到对方殴打造成全身受伤。桃园地院审理后,将徐男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月。
根据判决书,徐姓男子与女性友人小美等人,于2023年5月某日深夜23时许,一同前往杨梅区某KTV唱歌聚餐结束欲返家时,徐男在小美陪同下,原本答应一起走路到杨梅火车站,但徐男硬是要骑机车载小美,接著便四处乱绕,小美心生警觉询问,徐男表示要找汽车旅馆,这时她感觉不对,立刻假装呕吐逼徐男在路边停下。
未料徐男竟将车停在偏僻空地,朝她强吻,且进行指侵,小美当场抗拒大喊“好痛、不要”,但徐男并未停手,仍将她女压在机车坐垫上继续指侵,但遭到小美极力反抗,这时徐男暴怒,以徒手及脚踹殴打她,直到她表示“对不起,我错了”才停手。但徐男要离去时,又再度殴打小美,造成她全身多处受伤,直到小美打电话向友人求救,徐男才离开现场。
法官审理后认定,徐男为满足一己之性欲,竟于深夜时间,假借女方陪同其前往杨梅火车站之机会,搭载女方前往空地,不顾女方之强烈反对进行性侵及殴打,斟酌双方以调解完毕,但女方表示历经此事一年多来一直龟缩颓废,不知何时才能真正得到解脱救赎,法官判徐男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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