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民宿的妇人小萱与丈夫阿国与女子欢欢(均化名)熟识,不料,小萱某日临时返家时,却撞见阿国与欢欢在卧室发生性行为,经追问后小萱得知,2人曾在民宿内嘿咻,之后也多次发生性行为。小萱因此身心极度受创前往精神科就诊,最终与阿国离婚。不满欢欢所为,小萱愤而提告求偿100万元(新台币,下同)。
法院审理,欢欢辩称,小萱主张她侵害小萱基于配偶关系之身份法益,应负举证之责任。而小萱主张发现后身心痛苦,但为何拖到后来才与阿国离婚,也并没有对阿国提告,并且小萱就医时间也距相当时日,难认与本件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
小萱也出示欢欢传给她的讯息当证据,欢欢:“你很爱你先生,我从此不再联络”、“我做错了对不起”、“谢谢你制止我的错,让我停止继续犯错下去,我谢谢你,让我知道我做错事,谢谢你让我知道也点醒了我,我终于明白也不再迷失,谢谢”。
阿国证称,他与欢欢认识多年,后来欢欢从事保险业,为招揽保险就与小萱认识,欢欢以保险名义到民宿找他,渐渐的欢欢就常在中午过来。有一天他身体不舒服进房间去休息,欢欢就引诱他,但他说“没有兴趣”,过几天又发生类似状况,那天他没有不舒服,所以就发生性行为。
欢欢之后陆续主动到民宿与他发生性行为,不是每一次都发生,但还是会有亲密的举动。最后一次是他与欢欢在家里发生性行为,小萱回来发现房门锁著就敲门,敲了10几分钟他们才开门。
小萱看到欢欢坐在床上,就很生气问他们在做什么,他回答是在谈保险的事,但小萱不相信,因为小萱还有会要开,就很生气的先离开,当晚他看到小萱回家后,对他很不谅解,他思考了很多天,认为做错事,就应该把事实讲清楚,所以才写了自白书。
法官审酌,小萱因此事精神大受打击,不仅要去精神科就诊,而且身形也明显消瘦,并考量欢欢与阿国侵权行为发生的原因,欢欢可归责事由及程度,侵害的时间长段,对小萱婚姻的破坏程度等。日前依法宣判,小萱得请求欢欢给付精神慰抚金,以70万元为适当。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