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人妻指控诉,在寺庙任职的丈夫阿贤(化名)偷吃与年轻女子小涵(化名),两人经常出游、开房激战,阿贤曾对小涵说“我5年没有碰女人,突然碰到你,就觉得哇!好满足”,而两人婚外情事迹败露仍不知悔改,人妻愤而求偿向两人提告求偿60万元(新台币,下同)。法院判决近日出炉,判定阿贤与小涵应连带赔偿45万元。
根据判决,一名人妻表示,自己与丈夫阿贤于1993年7月结婚,婚后因阿贤外遇,双方两人于2005年10月离婚,隔年和好后又再次结婚至今。然而,阿贤竟不知悔改,偷吃同样任职于桃园市平镇区某寺庙的女子小涵,且小涵也明知阿贤有配偶,两人仍于2024年5月至7月私下暗通款取,多次出游深夜未归,还时常去汽车旅馆。期间,两人还被小涵丈夫当场逮到,小涵丈夫气到拿长柄镰刀打破车窗,并打伤阿贤,但两人仍没在怕继续交往。
阿贤挨告后否认有外遇,辩称小涵跟自己女儿年纪一样大,本来就喜欢跟她开玩笑,会讲去汽车旅馆、碰女人是他一般把妹的话语。小涵则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也未提出书状作任何声明。
法官勘查录音,发现阿贤曾对小涵表示“我跟你承诺我部会抛弃你,你对我这么好,我怎么抛弃你”、“我们去汽车旅馆...我看到你就很心动,很心动,就想要摸一摸”、“我5年没有碰女人,突然碰到你,就觉得哇!好满足...”、“我喜欢你我爱你”、“不要原来那一家了,好不好”等词,认为对话内容足以证明确实有不正当男女交往情事,且曾共赴汽车旅馆。
桃园地院审理,人妻与阿贤的婚姻关系约近30年,审酌两造身分、地位、教育程度、经济能力,考量阿贤与小涵至少不正当交往期间约2月馀,且曾共赴汽车旅馆,期间遭人发现仍不知悔悟回头,继续不正当交往,不法行为情节非轻,因此判定两人应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45万元。全案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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