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条例|拟引入文本及数据开采豁免,吴杰庄支持:平衡创科界和版权人权益

发布时间:2025-02-19 16:26

政府计划完善《版权条例》下对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保障,今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修例草案。当局计划引入文本及数据开采豁免的立法建议,以容许合理使用版权作品作电脑数据分析及处理。具创科背景的选委界立法会议员吴杰庄向《星岛头条》表示,其他国家已经有类似法例,而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议,能够平衡创新科技业界和版权人权益,因建议设立了“退出机制”和特许经营权,前者可确保版权人有选择权,后者可以确保版权人有“分钱机制”。

至于条例会否令版权人和人工智能公司在话语权上不对等,他表示其实即便不立法,按照目前版权条例,当发现侵权时,版权人也可向人工智能公司提出诉讼,但立法则可更平衡双方权益。他又指,目前大型语言模型的数据多数从公开资料获取,但只是利用公开资料作培训,产出的成果和公开资料亦不同。

知识产权署:修例有助人工智能发展

知识产权署署长黄福来今(19日)在电台节目表示,提供“选择退出”选项既可保障版权人利益,亦有利香港的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他指当局共收到62份书面意见,计划修例主要是确保香港的版权制度更完善,与其他主流司法管辖区的版权制度可以更一致,及促进香港的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及提升香港在国际创科的竞争力。

黄福来指,开发人工智能系统是需要大量数据训练,而这些数据可能部分属于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今次修例的目的是希望能有好的法律安排,既可鼓励人工智能发展,亦可保障版权持有人的利益。对于计划引入文本及数据开采豁免的立法建议,他指大部分回应都支持,当中特别是创科业界,认为引入文本及数据开采豁免可助其更好推进研发。另一方面,版权人以保障为出发点不赞同有关做法,但留意到部分的版权拥有人虽然反对,但若政府认为有公众需要而作出修例的话,他们提出这些豁免应附带限制条件,以适当保障他们的权益。

deepseek

现时各国正锐意发展人工智能。路透社

黄福来指,参考其他已有豁免制度的司法管辖区的做法,如新加坡、日本及欧盟,其豁免都涵盖商业及非商业用途的开采,美国是以公平使用原则处理,英国亦有文本及数据开采豁免,但现时只涵盖非商业用途;去年12月亦发出谘询文件认为,若要推进人工智能发展及保障版权持有人的利益,有需要将有关法例更新,涵盖商业用途开采,因此香港引入文本及数据开采豁免,亦应涵盖商业及非商业用途。

加入5大限制条件 包括必须合法取用版权作品

同时拟引入的豁免将会加入5大限制条件,包括使用者必须合法取用版权作品;不得使用侵权复制品;规定版权使用者备存及披露版权作品来源的纪录;拟引入的豁免在有相关特许计划可供应用的情况下不适用;及为版权拥有人提供“选择退出”选项。

当局建议为版权拥有人提供“选择退出”选项,让版权拥人有保留权利不容许材料用作训练AI模型,资料使用者就不可获豁免。黄福来表示,版权人只要宣告不接受别人使用他的作品,已经是“选择退出”。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