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 | 警员在辩方盘问下,称拘捕被告何卓为后关注保障其权利

发布时间:2025-01-17 11:18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37天审讯,辩方续盘问拘捕首被告何卓为的侦缉警员。辩方问到,警员有否关注同事从首被告何卓为身上搜出的3部电话。警员回答没有,称其角色是拘捕警员,他在警署内关注的是尽快向何卓为发出羁留人士通知书、以保障其权利,上级亦很“紧张”何卓为是否需要律师;警员亦不同意警方在警署房间内曾殴打何卓为、逼其交出手机密码。

何卓为的代表大律师姚本成今续盘问侦缉警员梁家俊。辩方指,2020年3月7日凌晨何卓为被捕后,警方带他到青衣警署,梁称见完值日官后带了何卓为到房间内;辩方根据控方提供的青衣警员报案室草图,指出该房间位于草图左上角、标示为2号房。

辩方指,该房间非常特别,门有窗户及百页帘。梁同意房门有窗和百页帘,但称警署内很多房间的门都有窗户,“基本上系一样咁滞”。辩方则指,2号房是报案室范围内唯一有窗户的房间。梁称房间是否有窗户和百页帘,“对我嚟讲系无咩分别”,他亦不记得带何卓为进入2号房后,百页帘有否被拉上,“对我嚟讲,个百页廉开住定闩住,系无分别嘅”。

女被告张琸淇。资料图片

▲女被告张琸淇。资料图片

辩方续指,该门距离值日官桌子只有两米,如果没有拉上百页帘,值日官可以看到房内情况。法官陈仲衡则问到,梁会否担心值日官看见当时房内情况。粱称“唔担心”。

辩方另问到梁的上级、警署警长林伟光及警长刘永旭当时位置。梁称两位上级在工作期间不时都会询问进度及有没有任何需要,又称“成日都好紧张(被告)是否需要律师”。

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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