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警方称于被告张家俊住所及私家车,检获手机、电路板、电池和橙色电线等

发布时间:2025-01-03 11:19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28天审讯。证物警员供称,当年3月拘捕被告张家俊后,在其家中检获电路板、橙色电线、多张电话卡及6部手提电话等,另于张家俊的私家车内亦搜出电路板和电池等;警员称搜查在张家俊见证下进行,并有向他展示被检取证物及告知检取证物的位置。

口岸爆炸案

警方拘捕张家俊后检取多项证物

侦缉警员白智锋今续供称,警方于2020年3月7日晚到被告张家俊家中作出拘捕行动,翌日凌晨2时起在单位内进行搜查,检取了4块电路板、1块电路板连USB记忆体、6粒电池、6张电话卡、6部电话、1只Apple Watch、2部MacBook、2部IPad、1部损坏的扩音器、1盒橙色电线及1部测量机等;警方后来亦在单位内检取一个灰色背囊,控方指称该背囊在涉案Telegram讯息图片中曾被拍摄到。控方庭上展示证物,另指涉案橙色电线具有危险性,故未有展示实物。

根据白的警员记事册,警方同日凌晨亦在张家俊见证下,对其私家车进行搜查,并搜出1块电路板、1块电池板连电池、及在车尾箱搜出两套车牌等;警方同日早上又带张家俊到葵涌锺意恒胜中心搜查,检获2叠印有张家俊姓名的卡片、多张电话卡、2块电路板等。

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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