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N号房主嫌检求刑30年判12年,判决理由出炉!

发布时间:2024-12-25 20:14

自称“台萝教主”陈姓与潘姓等5名男子仿韩国“N号房事件”透过网络社群以送苹果手机、拍照就能赚钱,诱骗、威逼86名未成年少女拍裸体、吃屎等不雅照上传社群营利,中检侦结求处陈男等30年重刑,台中地院25日判陈男12年,其余各处1年5月至10年不等徒刑;中院称,检方就定应执行刑之主张,属过重而有违罪责相当原则。

台版N号房主嫌检求刑30年判12年

中检检察官陈祥薇侦办在通讯软件Telsgram(TG)上贩售未成年人性剥削影片(SCP社群),进而揪出“台版N号房”张、潘等6名男子犯罪集团,去年(2023年底)侦结起诉,

以陈等将未成年少女视为“玩具”且于游乐中获取暴利,泯灭人性,对6人求处7到30年重刑。

台中地院25日宣判,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嫌,判处陈男12年、刘男10年、潘男6年、张男3年徒刑,而苏男则判1年5月徒刑,缓刑4年,并提供100小时义务劳务与接受法治教育3场,全案可上诉。

台中地院说明,法官审酌张等6人仿模仿韩国“N号房”,诱拐全台逾86名少女自拍裸体以异物插入下体、吃屎、喝尿、在身上写字刻字、以尖锐物体穿刺胸部及阴部、自慰等不雅性影像,并散播营利,对被害人身心健康及发展造成重大损害,损及被害人尊严,对社会秩序危害甚重。

台中地院法官审酌部分被告始终坦承犯行或与部分被害人调解赔偿完毕,但部分被告有卸责意图,犯后态度欠佳等一切情状,分别量处罪刑。中院也强调,斟酌被告等人犯罪态样、时间间隔等裁量分别裁定行刑,认检察官就定应执行刑之主张,属过重而有违罪责相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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