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敬基/钟剑华/许智峯/国安法】香港政府刊宪,将许智峯、郭荣铿、袁弓夷、郭凤仪、邵岚、许颖婷及任建峰共7人列为“潜逃者”,实施四项措施,包括“撤销特区护照”、“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
23条︱针对许智峯网上平台收取资金 没收犯罪得益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是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施行有关权力。邓炳强上午11时主持记者会,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简启恩及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亦有出席,交代有关决定。邓炳强于记者会表示,有关人士在潜逃海外后仍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动,包括在社交媒体煽动分裂国家、会见外国政客请求对中国或香港特区施行制裁。其中许智峯,串联外国政客伪造文件潜逃,并有从中得益。政府有理由相信,他在有关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平台收取资金,从中得益。就此,律政司已根据《国安法》43条实施细则,展开没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
▲许智峯。(资料图片)
郑敬基、钟剑华等6人被增列为通缉犯
当局的措施,包括暂时吊销郭荣铿、任建峰大律师资格,罢免袁弓夷7间公司的董事职位等。邓炳强警告,市民如向这些人士网上建立平台专页提供资金,将不动产出售给他们、与他们合资成立企业等,都是犯法,最多可判监7年。
另外,警方国安处增列6名人士为通缉犯,包括钟剑华、刘珈汶、钟翰林、何良懋、郑敬基及张晞晴,悬红100万元(港币)。
▲新增的6名被通缉人士。(黄伟强摄)
▲(左起)警务处副处长简启欣、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
邓炳强:蓬佩奥“最叻就是讲大话”
有记者问到,当局其实今年6月已对第一批人士作相同措施,但有关人士在外国继续做游说工作,今次用相同措施作用是否足够。
邓炳强回应指,对于这些人士不理会政府警告,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必须作出行动应对,这些人士的行为在2019年令社会分裂,青少年被误导,“如果他们夜晚睡得着,绝对是一个无良知人士”。
他认为,当这些人被撤销特区护照后,到无利用价值时就会被用完即弃,成为一个“无身份”的人,形容美国前国务卿蓬佩奥“最叻(厉害)就是讲大话”。
至于新增的被通缉人士,会否被冻结财产,简启恩回应指一定会切断其资金链,冻结财产亦是行动之一。有人追问指,罗冠聪早在今年6月被列入有关名单,到底在海外的行动是否真的会受到政府的行动影响,邓炳强回应指罗冠聪潜逃后,有人仍透过不同方式网上向他提供资金,协助其从事危害国安行为,有关行动已切断其资金链,因此认为措施非常有效。
特区政府同日亦宣布,将会向许智峯展开没收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律政司稍后会根据国安法《实施细则》附表3第9(1)条,向原讼法庭提出没收令申请,以没收许智峯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犯罪得益。
政府发言人指出:“许智峯恶贯满盈,现身负多项刑事控罪。许智峯于2020年被控‘藐视立法会’、‘刑事损坏’、‘意图妨碍司法公正’、‘不诚实取用电脑’及‘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向他人施用有害物品’等罪行。他于2020年串通外国政客伪造文书,以虚假资料欺骗法庭以取得法庭批准于保释期间离开香港,假装赴丹麦公务外访,事实上弃保潜逃海外逃避刑事责任。2022年,他被裁定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判监三年六个月。”
发言人指:“许智峯弃保潜逃海外期间,仍肆无忌惮地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2021年8月12日及2023年6月21日,两名裁判官分别就许智峯涉嫌干犯‘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发出拘捕令。现正为警方悬红的通缉人士。”
政府又指:“与针对其他犯罪行为得益的没收令一样,这次申请只针对曾经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并从中得益的人,对一般奉公守法的香港居民及在港合法营商的人士毫无影响。危害国家安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该类行为或活动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特区政府有责任依法追究在境外干犯《香港国安法》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
23条︱政府今年曾对另6名潜逃者 施行有关措施
政府于今年6月,亦曾引用有关法例,对罗冠聪、蒙兆达、刘祖廸、郑文杰、霍嘉志及蔡明达共6人,施行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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