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跨省拘逾50“耽美”作家,需缴高额罚款否则判囚

发布时间:2024-12-22 13:20

内地地方政府跨区捉人罚款补贴财政的“远洋捕捞”越演越烈。有报道指,逾50名内地耽美作家,因在台湾发表作品,遭安徽警方跨省抓捕,许多人被迫筹钱缴纳高额罚款,有缴不出的作家遭重判逾5年。

内地数十位耽美文学作家在台湾网站发表作品被罚。示意图。网图

▲内地数十位耽美文学作家在台湾网站发表作品被罚。示意图。网图

有未能缴款者被判囚5年

“耽美”文学,是指女作家写男男恋的唯美情欲作品。由于内地严格取缔该类作品,许多耽美作家转到台湾海棠文学城成人付费网站发表作品。

“水瓶纪元”19日在腾讯网发布调查报导指出,6月20日,安徽警方依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跨省上门抓捕了10几名作家。

与此同时,海棠文学城在内地最大的两名经销商也遭抓捕。在安徽绩溪县人民法院官网,检索到了相关开庭公告,他们因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起诉。

据报道,截至目前,约50多位耽美作家遭安徽警方抓捕。12月中旬,部分作者的判决结果陆续确定。

有知情人士透露,由于作家们未直接贩卖小说,也没有定价权,“属于给网站打工的”,在案件中被认定为从犯,在量刑中得以降级处理。涉案金额在25万元以下的作家,基本都能获得缓刑。如“一蟹”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缓刑2年。

报道指出,此前,为了争取减刑和缓刑,涉案作家大多在积极退还“赃款”,也就是多年来赚取的稿费。

顶尖耽美作家“云间”被指积极退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部分未能筹集到资金退赃的作家 ,被判处更长的刑期,如“辞奺”被判刑5年6个月。所有涉案作者都因此留下了案底。

根据中国两院2010年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涉及传播淫秽电子讯息犯罪的,罚金一般在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5倍以下。

网民叹写小说比强奸判得还重

“一个13万流水的作者,罚金按一倍算,就是26万,再加上律师费、(前往安徽应诉的)往返路费……真的是天文数字了。这还是流水小的”。读者晨晨忍不住感叹,“她们只是一群20多岁的、生存艰难的女性,她们又不是印钞机……”

报导引述多张截图指出,自8月以来,已有10几名作家在微博公开筹款。为了避免诈骗嫌疑,她们还附上了逮捕或取保告知书、医院检查报告和居住环境等照片。

安徽绩溪县人民法院官网显示,自11月以来,陆续有10几位作者进入庭审程序,每周都有1至2个案件开庭。笔录、开庭,让作家们不得不多次在两地往返,从重庆、浙江、福建、云南等地,前往安徽。

“水瓶纪元”文章发匚后,许多内地网友表达同情不舍,感叹“写小说比强奸判得还重”。有人形容这是一场“只有被告,却无人受害”的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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