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赔最高纪录︱内蒙古男子冤狱21年,获赔逾580万人民币

发布时间:2024-12-21 11:07

被指强奸、故意杀人判处死缓入狱21年的内蒙古赤峰村民周永刚,本周获国家赔偿580万元(人民币,下同),是迄今为止中国国内冤错案件数额最高的赔偿。

周永刚(右)委托北京阔达律师事务所孙阔(左)向政府索赔。

▲周永刚(右)委托北京阔达律师事务所孙阔(左)向政府索赔。

周永刚案辩护律师孙阔19日向《华商报》表示,“周永刚已经拿到总额580万元人民币国家赔偿,这是迄今为止国内冤错案件最高的赔偿。”

据报道,内蒙古赤峰村两女子惨遭1988年7月奸杀,周永刚首先发现尸体。不过,警方其后认定周永刚就是杀人凶手,在当年12月以涉嫌强奸、故意杀人逮捕,后被判处死缓。经过多次减刑,2009年12月周永刚“刑满释放”,服刑时间21年4个月。

孙阔,警方对该案的认定有很多不妥。如办案机关提取死者的分泌物等关键证据丢失,而且未做DNA鉴定。

2018年5月,周永刚委托北京阔达律师事务所孙阔律师作为代理人,向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提起申诉。

2021年4月,内蒙古高院决定再审;2023年12月,自治区高院公开宣判,认定定案证据不足,改判申请人无罪,这起发生在35年前的冤案得到纠正。

今年5月,周永刚向内蒙古高院国赔委递交《国家刑事赔偿申请书》。要求约1000万人民币的赔偿。

孙阔表示:“周永刚含冤入狱,当时年仅18岁。他在监狱度过了整个青春,被多次减刑、获释出狱时已39岁。”

孙阔说,35年间周永刚及其家人坚持申诉,终于等到内蒙古高院的无罪判决,内蒙古高院本月与周永刚就国家赔偿达成调解意见,总计赔偿周永刚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80万元,创下迄今为止中国国内冤错案国家赔偿的最高纪录。

孙阔说,周永刚下一步还要申请启动对国家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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