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外劳“工头”涉串谋两名分判商向58名输入劳工收贿共逾600万港元,以助工人受雇于三跑的总承建商。涉案两男“工头”今早(20日)于西九龙法院首次提堂,同被廉署控一项收受利益罪,控方申请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14日,待进一步调查及取得法律意见,获裁判官李志豪批准,其间两被告准以10万元现金保释候讯,不准离开香港及接触证人。
两名男被告依次为,35岁王海东及23岁王佳强,同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控罪指,二人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6月20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与闫立中及胡伟达一同串谋,无合理辩解而从58名外来工人接受港币共约6,073,323.25元的利益,作为闫及胡协助外来工人受雇和继续受雇的报酬。
案发时,两被告同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士(建筑)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北京城建–其士(建筑)联营)所聘用的输入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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