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已被羁押禁见近4个月,台北地检署侦办已近尾声,民众党一再延长柯文哲请假,为避免延误党务运作,柯文哲16日透过律师具状声请将辞职声明交付予党秘书长,台北地院审理后今(20)日裁定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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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的律师团说,柯主席因遭法院裁定禁止通信,无法以书信表达讯息,他最近因“与侦查中事务无关”的理由,有需要寄出书信,因此声请暂时解除禁止通信,希望法官及检察官考量此一“例外”情况,准予暂时解除禁止通信,让他合法寄出书信。
裁定指出,柯文哲所拟具台湾民众党党主席辞职声明,经审酌其内容,并未与其所涉犯贪污治罪制条例犯罪嫌疑相关,纯是该党一般党务运作事宜,应无勾串共犯或证人、湮灭证据之虞,不妨碍羁押柯文哲并禁止其接见通信之目的,且不影响侦查不公开。
其次,依据台湾民众党网页下载的“台湾民众党党章”第三章第二节第十六条规定,仅规定党主席请辞后处理方式,并未明定党主席请辞程序。而依法理,应以请辞意思表示到达,即生辞职效力。
故柯声请准许解除其辞台湾民众党党主席的声明的禁止通信,而将之交付秘书长周榆修,此种解除通信确可发生辞职之效力,属于合法且有效之行为。
换言之,准许柯文哲辞党主席声明交付台湾民众党秘书长,声明交付台湾民众党时,即生辞党主席职的法律效力,且不影响检察官继续侦查作为,又无勾串共犯证人、湮灭证据之虞。则柯文哲的声请为有理由,应予准许。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