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华丰大厦今年4月发生夺命三级火后,消防处针对旧式商住楼宇进行特别执法行动。截至上月底,处方在约1000幢包括“三无大厦”和“单梯大厦”等旧式商住楼宇,主动巡查约8200次。行动中共发出超过8500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通知书”),及检控超过350宗到期而未遵办“通知书”个案,当中常见火警危险为防烟门被楔开或损坏,以及逃生通道被阻塞。
相关大厦主要分布于油尖旺、东区及深水埗及中西区,巡查范围主要包括大厦防烟门和逃生通道等。消防处发出8500张“通知书”,当中有2484张涉及防烟门被楔开、2142张涉及防烟门损坏,而阻塞逃生途径有1797张,三者佔总数近7成半。处方亦检控350宗到期而未遵办“通知书”个案,当中防烟门个案同涉最多,佔总数约8成。
已定罪个案中,有18名业主或业主立案法团因未能遵办“通知书”规定而被检控,共罚款逾14万元。其中一宗个案涉及一幢旧式商住楼宇,大厦内有多道防烟门被楔开,被罚款超过3万元。
署理副消防总长(楼宇改善)黄旭平表示,在处方跟进已到期“通知书”后,整体遵办比率超过9成,而火警危险再次出现比率只有0.1%,即4000个已移除火警危险中,只有4个再次出现,可见市民明白消除火警危险重要性,守法意识亦有所提高。
他续指,经处方分析后发现“三无大厦”及“多梯大厦 ”较高机会出现火警危险,将为处方日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当中包括成立“消防处楼宇改善特别职务队”,主动巡查旧式商住楼宇,同时根据香港法例第95F章《消防(消除火警危险)规例》针对常见火警危险执法。
黄提醒,市民或许因方便而楔开防烟门,但当中潜在风险相当高,呼吁大众当见到防烟门被楔开,只需花上两三秒时间将其关上,即可消除火警危险,亦切勿将杂物放置逃生通道上。他期望除消防处执法,市民亦要做好楼宇管理,避免出现火警危险,共同缔造更加安全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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