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专员公署今日(9日)发表有关求职平台JobsDB,以及8间刊登匿名招聘广告机构的调查结果,裁定两方均涉不公平收集求职者资料,违反《私隐条例》,上周五(6日)已发出执行通知指示纠正,或发出劝喻信。
▲私隐专员公署今日(9日)发表针对求职平台JobsDB,以及8间刊登匿名招聘广告机构的调查结果。图左为助理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投诉及刑事调查)何芹若。
招聘机构用私人广告商名义 要求求职者提供个人资料
私隐专员公署调查发现,在JobsDB登记开帐户的机构,可透过其帐户刊登广告进行招聘。自今年1月起,求职者可根据广告指示,按“Quick apply”键,递交申请并提供所要求的个人资料。一经递交后,资料会被存放在JobsDB的管理系统,求职者有权要求JobsDB删除,而JobsDB可控制机构在什么情况及时限下阅览。
调査亦发现,招聘机构可用“私人广告商”名义,刊登招聘广告而不披露机构名称。8间招聘机构透过此方式刊登匿名招聘广告,即没披露机构名称或提供足够资料以辨识身份,甚至以“0000 0000”作联络电话号码,却要求求职者提供个人资料,如把履历表等电邮至以非公司域名注册的电邮地址。
钟丽玲:不公平收集求职者个人资料
私隐专员钟丽玲裁定8间招聘机构在JobsDB刊登上述匿名招聘广告,要求求职者向不知名的招聘机构提供个人资料,以及JobsDB透过其平台刊登该些广告,同样涉不公平收集求职者个人资料,因而违反《私隐条例》的保障资料第1(2)原则规定,已向JobsDB及其中3间招聘机构发出执行通知指示纠正,亦向余下5间机构发出劝喻信。
助理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投诉及刑事调查)何芹若提醒求职者,匿名广告有机会被用作不当收集个人资料的手法,亦可能有不法之徒利用相关广告收集个人资料作诈骗之用,建议求职者在未能确定僱主身份的情况下先小心查证,切勿随便回覆广告并提供个人资料。她又吁僱主增广告透明度,招聘平台亦要小心审视所接获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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