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原本和睦的婚姻,因第三者介入而瓦解!新竹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控诉妻子小美(化名)婚后偷情,与小伟(化名)维持9个月的不正当关系,甚至在家附近租屋幽会。阿德气得提告求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新台币,下同),经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小伟须赔偿30万元。可上诉。
▲阿德从自家车辆行车纪录器的对话中惊觉异样,发现小美与小伟已交往长达9个月。(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阿德表示,他与小美于2015年结婚,婚后育有两名子女,家庭生活一直相当和睦。然而,去年9月间,阿德从自家车辆行车纪录器的对话中惊觉异样,发现小美与小伟已交往长达9个月,甚至还在家附近租屋发生性行为。阿德质问小美,对方坦承一切。这段婚姻因此无法继续维持,双方在去年9月协议离婚。
阿德愤而提告,指控小伟明知小美已婚,仍与她发展亲密关系,导致家庭破碎,令其精神受创,甚至需接受精神科治疗。他要求小伟赔偿100万元精神慰抚金。
小伟辩称,阿德与小美的婚姻早因生活不协调、婆媳不和等问题出现裂痕,婚姻破裂与自己无关。此外,小美也曾主动纠缠自己,即使他表明想回归家庭,小美仍不放手。然而,法院认为,无论阿德与小美婚姻是否早已生变,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在婚姻关系解除前仍应维持,小伟的行为已构成对阿德配偶权的侵害。
法院指出,小伟明知小美已婚,仍与其交往,期间多次发生性行为,导致阿德夫妻感情破裂并离婚,对阿德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已侵害其配偶权。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及案件情节,法院认为阿德请求赔偿30万元较为合理。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